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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色如水, 映着红越的眸子, 显出一种格外的温柔来, 他的语气也并不冷, 甚至带着些撩拨的尾音,姚夏听得红了一张脸,就像是一个再单纯不过的少女,陡然间被拆穿了心思似的。
红越抬手拍了拍她的头,转身离开, 姚夏盯着他的背影看,就听他的声音里带着几分笑意地说道:“看在今夜月亮的份上, 再答应你一件事。”
姚夏红着脸应了一声, 看着红越的身影消失在门口,然后把身上的被褥朝里堆了堆, 抱着枕头入睡了。
V666用一种和蔼的婆婆看儿媳妇的眼神看着红越, 一直到他离开了探查范围,回身正想和自家宿主交流感想,就见自家宿主睡得安然香甜的样子,它叹了一口气, 目光重又变得和蔼起来, 和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的眼神慈祥得就像是看自家养的猪。
宋不谢的住处在汴京最大的一家妓院,他在楼后单租了一个小院子, 一日三餐都让人送进房里, 除了送饭的人, 平时来找他的就只有得了门路求医问药的,红越来时,院子外跪着几个人,宋不谢正在房里啃红烧猪蹄。
“你前脚刚走,周老丐爷就来了一趟,看看,脑袋这么大的戈壁墨玉,治小丐爷的只要半拉巴掌大,剩下的全是我的。”宋不谢用油光光的袖子抹了一把嘴,给了红越一个猥琐的眼神,“红爷,你家小娘子的那块,你自己留着吧,说不得就是你们的定情信物。”
要是平时,红越肯定会反驳,但这回他却笑了,把其余的药材取出来,一样一样放在桌上,那块还穿着绳子的玉佩在掌心一转,收进了怀里。
宋不谢把啃了一半的猪蹄拿在手里,眯着眼睛打量桌上的药材,没过一会儿,他举了举猪蹄,指指桌上的一只白瓷药瓶,“齐了,明天早上我就跟周老丐爷去西夏,估计没个半年回不来,这是我刚制的补血丹,一炉十六颗,外伤流血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能吊住命,然后按我先前的方子再吃就成了,兼带壮阳。”
红越在他油乎乎的手刚要按上白瓷药瓶之前,把药瓶收下,宋不谢的药从来都是千金难求,他很少用到,但收药从不手软。
宋不谢摇头道:“你一个杀手,成天血糊飞溅的,怎么比我做大夫的还爱干净。”
红越没有搭理他这茬,只道:“每隔半月,让丐帮的人送一份你的行踪给我,西夏那边没人理你的名头,不要离了周老丐爷,老实治病,不要乱走,保重身体。”
宋不谢受宠若惊,还没开口,就听红越淡淡地说道:“林姑娘气色苍白,呼吸细弱,应该有些病症在身,要是有事,还得找你。”
“红爷,咱做人能不这么实诚吗?”宋不谢苦着脸。
红越并不理他,宋不谢也不闹腾了,摸了摸下巴,问道:“听着是一般的阴寒之症,她平日里也是这样?行动无碍?对了,她的手是不是一直都很冰凉?”
“行动无碍,平日也是这样。”红越顿了顿,说道,“手确实很冰凉。”
宋不谢顿时像是得了什么惊天大秘密,用一种叹为观止的语气说道:“这才见了几回,人家一个千金闺秀就让你摸了手,红爷,你不该去做人头买卖,你该改行去做采花贼啊,多有前途!”
红越冷着脸看着他,宋不谢立刻就不敢皮了,老老实实地说道:“只靠这几句描述,大约是阴寒症,但病理无常,还是要见到人之后才能下论断,阴寒症不伤性命,就是容易宫寒,会导致月事不调痛经难生养什么的,你们这还没成呢,不用那么着急。”
宋不谢是个大夫,说这话一点包袱都没有,红越却听得轻咳一声,有些不自在地点点头,宋不谢更惊奇了,他绝对只是顺口那么一说,但自家这位好友却是真的听了进去,莫非这是……认真了?
卢花蜂的人头被送到六扇门后,经过十几道腌制程序,在隔天就挂上了汴京城门,汴京城的老百姓们没怎么见过这样的阵势,多的是躲着城门走的,也有被卢花蜂的名头吸引来,伸着脖子想看看这位采花大盗长相的。
和话本里传唱的俊美风流不一样,层层面具底下,卢花蜂长相普通,眉短眼小,口鼻低矮,看热闹的人都是乘兴而来败兴归,更没什么人关注贴在城门口的告示前站了好几个江湖打扮的人,看着告示底下写... -->>
月色如水, 映着红越的眸子, 显出一种格外的温柔来, 他的语气也并不冷, 甚至带着些撩拨的尾音,姚夏听得红了一张脸,就像是一个再单纯不过的少女,陡然间被拆穿了心思似的。
红越抬手拍了拍她的头,转身离开, 姚夏盯着他的背影看,就听他的声音里带着几分笑意地说道:“看在今夜月亮的份上, 再答应你一件事。”
姚夏红着脸应了一声, 看着红越的身影消失在门口,然后把身上的被褥朝里堆了堆, 抱着枕头入睡了。
V666用一种和蔼的婆婆看儿媳妇的眼神看着红越, 一直到他离开了探查范围,回身正想和自家宿主交流感想,就见自家宿主睡得安然香甜的样子,它叹了一口气, 目光重又变得和蔼起来, 和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的眼神慈祥得就像是看自家养的猪。
宋不谢的住处在汴京最大的一家妓院,他在楼后单租了一个小院子, 一日三餐都让人送进房里, 除了送饭的人, 平时来找他的就只有得了门路求医问药的,红越来时,院子外跪着几个人,宋不谢正在房里啃红烧猪蹄。
“你前脚刚走,周老丐爷就来了一趟,看看,脑袋这么大的戈壁墨玉,治小丐爷的只要半拉巴掌大,剩下的全是我的。”宋不谢用油光光的袖子抹了一把嘴,给了红越一个猥琐的眼神,“红爷,你家小娘子的那块,你自己留着吧,说不得就是你们的定情信物。”
要是平时,红越肯定会反驳,但这回他却笑了,把其余的药材取出来,一样一样放在桌上,那块还穿着绳子的玉佩在掌心一转,收进了怀里。
宋不谢把啃了一半的猪蹄拿在手里,眯着眼睛打量桌上的药材,没过一会儿,他举了举猪蹄,指指桌上的一只白瓷药瓶,“齐了,明天早上我就跟周老丐爷去西夏,估计没个半年回不来,这是我刚制的补血丹,一炉十六颗,外伤流血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能吊住命,然后按我先前的方子再吃就成了,兼带壮阳。”
红越在他油乎乎的手刚要按上白瓷药瓶之前,把药瓶收下,宋不谢的药从来都是千金难求,他很少用到,但收药从不手软。
宋不谢摇头道:“你一个杀手,成天血糊飞溅的,怎么比我做大夫的还爱干净。”
红越没有搭理他这茬,只道:“每隔半月,让丐帮的人送一份你的行踪给我,西夏那边没人理你的名头,不要离了周老丐爷,老实治病,不要乱走,保重身体。”
宋不谢受宠若惊,还没开口,就听红越淡淡地说道:“林姑娘气色苍白,呼吸细弱,应该有些病症在身,要是有事,还得找你。”
“红爷,咱做人能不这么实诚吗?”宋不谢苦着脸。
红越并不理他,宋不谢也不闹腾了,摸了摸下巴,问道:“听着是一般的阴寒之症,她平日里也是这样?行动无碍?对了,她的手是不是一直都很冰凉?”
“行动无碍,平日也是这样。”红越顿了顿,说道,“手确实很冰凉。”
宋不谢顿时像是得了什么惊天大秘密,用一种叹为观止的语气说道:“这才见了几回,人家一个千金闺秀就让你摸了手,红爷,你不该去做人头买卖,你该改行去做采花贼啊,多有前途!”
红越冷着脸看着他,宋不谢立刻就不敢皮了,老老实实地说道:“只靠这几句描述,大约是阴寒症,但病理无常,还是要见到人之后才能下论断,阴寒症不伤性命,就是容易宫寒,会导致月事不调痛经难生养什么的,你们这还没成呢,不用那么着急。”
宋不谢是个大夫,说这话一点包袱都没有,红越却听得轻咳一声,有些不自在地点点头,宋不谢更惊奇了,他绝对只是顺口那么一说,但自家这位好友却是真的听了进去,莫非这是……认真了?
卢花蜂的人头被送到六扇门后,经过十几道腌制程序,在隔天就挂上了汴京城门,汴京城的老百姓们没怎么见过这样的阵势,多的是躲着城门走的,也有被卢花蜂的名头吸引来,伸着脖子想看看这位采花大盗长相的。
和话本里传唱的俊美风流不一样,层层面具底下,卢花蜂长相普通,眉短眼小,口鼻低矮,看热闹的人都是乘兴而来败兴归,更没什么人关注贴在城门口的告示前站了好几个江湖打扮的人,看着告示底下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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