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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要为前几天失利的斥候复仇,同时也是为了在大战之前让族人信心满满,即便这只是个小的失利也要挽回,让对方斥候心惊,免得摸清城内的底细。
阳关外的草丛中,草原部族的斥候哈默微微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直的手指,深秋初冬的夜很冷,和冬天那种干巴巴的寒还不一样,是一种湿到骨缝中的阴冷。
哈默在草原上的意思是满是石头的山峰,如果这个世界只有一种语言,那么他和石山其实是同一个名字。
前几天就是哈默带着人杀死了四个夏城的斥候,如今自己的头皮挂串又多了一张头皮。
分了两张给跟他一起的族人,剩下一张他要留给自己的首领达兀,不是强制的,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
达兀是部族首领的儿子,但不是最小的儿子,所以长大后就分了一部分族人离开了盐田,带着分给自己的族人在草原上生活。
不是每个首领都喜欢最小的儿子,但这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很久前草原上没有婚姻和男女之间的占有,所以血统很乱,甚至于是不是自己的孩子都不清楚。
很久之后才有了占有和婚配,作为母系的过渡,男人必须要将女人带来的孩子看做自己的孩子,而最小的儿子至少能够确定是自己的种儿,所以最小的儿子可以留在父母身边。
此时的家庭还不是小家庭,家庭的责任是要担负起整个大家庭的,兄弟之间还要承担对方的女人,如果哥哥死了,弟弟是有责任有义务睡嫂子并把嫂子作为自己的妻子,同理如果没有兄弟,那就要不是这个女人生的儿子来承担这个义务,这一点也决定了幼子在长期的习惯中最受宠爱,因为不能睡亲妈以及能够确保是自己的种儿。至于权利的交接,儿子和叔叔之间总会打仗,谁赢了谁就是首领。
哈默的首领达兀的母亲死得早,分出去单过的时候只有三百多人口,一百多奴隶。
那时候哈默刚刚成年,但是家里只有两匹马,羊也不算多。以往草原上的习惯是打仗后谁抢到就是谁的,哈默的兄弟死的早,自己的马也跑的不快,纵然他强壮的如同石头,可是每次的战利品都很少,出征还耽误自家的活计,还要上缴一些战利品给首领,所以日子越发的难过。
达兀带着他们迁徙后的第三年,哈默记得很清楚,那天达兀忽然叫来了部族所有的人,将属于达兀自己的羊和马分给了族人一大半,告诉族人羊和马在他眼中什么都不是,只要有族人多少羊和马都能无所谓。
哈默从不敢想象自己也能分到一匹蹄关节很正的马,自己的两匹马一匹是热毛子马,另一匹年纪大的自己不忍心骑。
一年后的同一天,就是割完干草后月亮最圆的那天,达兀告诉了族人今后打仗,所有的战利品都要上缴,再根据每个人的功劳和人头来分配,自己作为首领只留下十分之一。
有几户兄弟多的反对,但大部分人却都赞同,于是第二天部族出征,一百五十个男人,打败了一个六百多男女的部族。
哈默那一战杀了十二个人,抢了一块很好看的石头,悄悄藏在了怀里。
那时候达兀虽然那么说了,可他并不太相信,在清点战利品的时候,哈默一直在告诉自己,不要想太多,万一得不到会难受。
可是当达兀喊到哈默名字的时候,哈默以为自己听错了,整整二十头羊,三个女人,两个男奴隶……
当哈默走上前开始挑选女人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狠狠地抽了自己一巴掌,跪倒在达兀的脚下,亲吻着达兀的脚尖,从怀里摸出了自己私藏的战利品。
达兀按照之前说的,笑着抽了他鞭子,但还是将战利品分给了他,甚至晚上还送来了一些能够不让伤口疼痛的獾子油,并且又把那块很好看的石头给了哈默。
从那之后,哈默的日子好过起来,半年后那几家富足的人犯了事,被达兀杀掉,分了他们的羊马,又攻打了几个部族,原本只有三百多人的部族竟然有了将近一千的人口,七百多奴隶。
达兀部族的人口很多,但达兀却不是首领中羊马最多的,有时候哈默也会问达兀,达兀总会告诉哈默,他想要的不是羊马,而是一群勇士和整个草原。羊马是战士眼中最好的东西,而辽阔无边的草原才是首领眼中最珍贵的。
原本草原上无人问津的狗尾巴草达兀,竟然成了一棵华丽的落日花,很多部族都想知道为什么达兀的族人如此善战,哈默却知道那是因为达兀给了如自己这般善战的人一个善战的理由。
春天时候,一伙带着奇怪武器的人来到了草原,将几口哈默从未见过的奇怪而又让他羡慕的武器献给了达兀,达兀留下了那些人,并分给了他们一些羊马和女人,接纳了这些肤色和奴隶一样的人,反对的声音也有,但哈默却从不会去反对,因为这是达兀的决定。
前几天哈默杀死夏城斥候的时候,身边就有一个据说祖先是从星星来的人,现在他们逐渐学会了草原上的话,学会了骑马射箭,落星也成为达兀身边和祭司同等重要的人。
对于落星的地位,哈默并不嫉妒,因为达兀赐给自己的那支短铁矛真的很好用,前几天就是用那支短铁矛刺死了一个夏城的斥候,对方很能打,可惜自己藏得太好,如今那个斥候的青铜剑就挂在哈默的腰间,外面是一层好看的鱼皮鞘,剑柄上还缀着一个装着香草的布荷包,可惜那个女人再也等不到剑的主人回去。
哈默正想悄悄拿出那支铜剑看看的时候,身后的树上悄悄丢下来一支小松果,示意远处有人来了。(未完待续。)
> 他们要为前几天失利的斥候复仇,同时也是为了在大战之前让族人信心满满,即便这只是个小的失利也要挽回,让对方斥候心惊,免得摸清城内的底细。
阳关外的草丛中,草原部族的斥候哈默微微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直的手指,深秋初冬的夜很冷,和冬天那种干巴巴的寒还不一样,是一种湿到骨缝中的阴冷。
哈默在草原上的意思是满是石头的山峰,如果这个世界只有一种语言,那么他和石山其实是同一个名字。
前几天就是哈默带着人杀死了四个夏城的斥候,如今自己的头皮挂串又多了一张头皮。
分了两张给跟他一起的族人,剩下一张他要留给自己的首领达兀,不是强制的,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
达兀是部族首领的儿子,但不是最小的儿子,所以长大后就分了一部分族人离开了盐田,带着分给自己的族人在草原上生活。
不是每个首领都喜欢最小的儿子,但这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很久前草原上没有婚姻和男女之间的占有,所以血统很乱,甚至于是不是自己的孩子都不清楚。
很久之后才有了占有和婚配,作为母系的过渡,男人必须要将女人带来的孩子看做自己的孩子,而最小的儿子至少能够确定是自己的种儿,所以最小的儿子可以留在父母身边。
此时的家庭还不是小家庭,家庭的责任是要担负起整个大家庭的,兄弟之间还要承担对方的女人,如果哥哥死了,弟弟是有责任有义务睡嫂子并把嫂子作为自己的妻子,同理如果没有兄弟,那就要不是这个女人生的儿子来承担这个义务,这一点也决定了幼子在长期的习惯中最受宠爱,因为不能睡亲妈以及能够确保是自己的种儿。至于权利的交接,儿子和叔叔之间总会打仗,谁赢了谁就是首领。
哈默的首领达兀的母亲死得早,分出去单过的时候只有三百多人口,一百多奴隶。
那时候哈默刚刚成年,但是家里只有两匹马,羊也不算多。以往草原上的习惯是打仗后谁抢到就是谁的,哈默的兄弟死的早,自己的马也跑的不快,纵然他强壮的如同石头,可是每次的战利品都很少,出征还耽误自家的活计,还要上缴一些战利品给首领,所以日子越发的难过。
达兀带着他们迁徙后的第三年,哈默记得很清楚,那天达兀忽然叫来了部族所有的人,将属于达兀自己的羊和马分给了族人一大半,告诉族人羊和马在他眼中什么都不是,只要有族人多少羊和马都能无所谓。
哈默从不敢想象自己也能分到一匹蹄关节很正的马,自己的两匹马一匹是热毛子马,另一匹年纪大的自己不忍心骑。
一年后的同一天,就是割完干草后月亮最圆的那天,达兀告诉了族人今后打仗,所有的战利品都要上缴,再根据每个人的功劳和人头来分配,自己作为首领只留下十分之一。
有几户兄弟多的反对,但大部分人却都赞同,于是第二天部族出征,一百五十个男人,打败了一个六百多男女的部族。
哈默那一战杀了十二个人,抢了一块很好看的石头,悄悄藏在了怀里。
那时候达兀虽然那么说了,可他并不太相信,在清点战利品的时候,哈默一直在告诉自己,不要想太多,万一得不到会难受。
可是当达兀喊到哈默名字的时候,哈默以为自己听错了,整整二十头羊,三个女人,两个男奴隶……
当哈默走上前开始挑选女人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狠狠地抽了自己一巴掌,跪倒在达兀的脚下,亲吻着达兀的脚尖,从怀里摸出了自己私藏的战利品。
达兀按照之前说的,笑着抽了他鞭子,但还是将战利品分给了他,甚至晚上还送来了一些能够不让伤口疼痛的獾子油,并且又把那块很好看的石头给了哈默。
从那之后,哈默的日子好过起来,半年后那几家富足的人犯了事,被达兀杀掉,分了他们的羊马,又攻打了几个部族,原本只有三百多人的部族竟然有了将近一千的人口,七百多奴隶。
达兀部族的人口很多,但达兀却不是首领中羊马最多的,有时候哈默也会问达兀,达兀总会告诉哈默,他想要的不是羊马,而是一群勇士和整个草原。羊马是战士眼中最好的东西,而辽阔无边的草原才是首领眼中最珍贵的。
原本草原上无人问津的狗尾巴草达兀,竟然成了一棵华丽的落日花,很多部族都想知道为什么达兀的族人如此善战,哈默却知道那是因为达兀给了如自己这般善战的人一个善战的理由。
春天时候,一伙带着奇怪武器的人来到了草原,将几口哈默从未见过的奇怪而又让他羡慕的武器献给了达兀,达兀留下了那些人,并分给了他们一些羊马和女人,接纳了这些肤色和奴隶一样的人,反对的声音也有,但哈默却从不会去反对,因为这是达兀的决定。
前几天哈默杀死夏城斥候的时候,身边就有一个据说祖先是从星星来的人,现在他们逐渐学会了草原上的话,学会了骑马射箭,落星也成为达兀身边和祭司同等重要的人。
对于落星的地位,哈默并不嫉妒,因为达兀赐给自己的那支短铁矛真的很好用,前几天就是用那支短铁矛刺死了一个夏城的斥候,对方很能打,可惜自己藏得太好,如今那个斥候的青铜剑就挂在哈默的腰间,外面是一层好看的鱼皮鞘,剑柄上还缀着一个装着香草的布荷包,可惜那个女人再也等不到剑的主人回去。
哈默正想悄悄拿出那支铜剑看看的时候,身后的树上悄悄丢下来一支小松果,示意远处有人来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