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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每次到了镇子里的第一站绝对是杨家酒铺,幽幽深深的巷子里,酒香诱人,隔得远远的都会醉了人。
他惯常是个无酒不欢的人,一日不闻酒味便觉得浑身不自在。最开始碰酒,是因着这算是风雅事情,一杯美酒一杆狼毫,他便能熬过一个晚上。后来饮酒,是因着要接触那江湖人碰那江湖事。可真的迷上,却是因为说不出理不清的愁绪。
现在倒是成了习惯,酒量也越发好起来,这喝酒倒是和喝水一般简单了。
可快要拐进去的时候摸了摸腰间,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酒葫芦落在家里头。愣了愣,那杨家酒肆带了酒坛子的酒比寻常的要贵上不少,他身上本就没什么余钱,怕是买不起。
于是收了脚步,左右扫了眼,便去了一边的摊子上,看着上头摆着的大大小小的葫芦。小贩见了有客人却也不招呼,随意的抬了抬眼帘,穿着青灰衣衫的年轻小贩只是扫了眼李寻欢就转开了眼神。
李寻欢也不在意,拿了一个葫芦起来左看右看,模样倒是不错,不过是没有他惯常用的那个好,不过也就使这么一回倒也不用计较太多。
拿了铜板付了钱,小贩依旧没啥表情,还是懒洋洋的,随手把铜板扔进竹篓,手法倒是很娴熟,却是李寻欢多看了他几眼。
铜板纵然不多,却也绝对算的上有些分量,若只是扔进竹篓必然会有些声响,可这几枚铜板进去以后竟是半分声音不出,只有竹篓子轻轻动了动。
这人有武功,而且不低。
李寻欢不是刚接触江湖的菜鸟,这么个算是高手的人在这里摆摊子卖空葫芦,本来就透着不对劲。可终究他对这个世界的江湖事并不熟悉,也不经意,只是瞧了瞧便就作罢了。
杨老汉看着李寻欢远远而来,便笑着招呼,纵然脸上早就刻上了岁月的痕迹,但那声音却依然是清亮:“李先生这次来得倒是晚了不少,莫不是路上被事情耽搁了?”
李寻欢把酒葫芦递过去,听了杨老汉的话微微抬眼,温声问道:“只是把葫芦落了家里,这不,才去买了个新的。”
杨老汉拿开了酒缸上头的红布盖子,道:“李先生这般麻烦作甚,直接来,老汉我送你个坛子就是了。”
李寻欢笑笑没说话,寻了个座儿坐下。
杨老汉酿酒买酒数十年,这打酒的功夫是很厉害的。拿了枚干净的铜钱放在葫芦口,长长的酒勺子探进酒缸,打出一勺子酒,手腕稳稳地提到葫芦口上头,酒液流下,绵稠的酒液能拉成线,细细的从铜线中间的缝隙穿过进了葫芦里,竟是半分不曾沾到铜钱上。
每每看到杨老汉这副手艺,李寻欢都会生出几分感慨。老人家不曾练过武功,但这份精准却是别人谁都比不得的,可对杨老汉来说这不过是和吃饭喝水一般简单的事情罢了。明朝注重酿酒的发展,倒是能便宜了李寻欢这般无酒不欢的。【注】
打满了葫芦,杨老汉微微掂了掂便估摸出分量,不多不少的说出价钱,丝毫没打折扣。他算是这个镇子里跟李寻欢相处时间最长的人,自然是清楚了李寻欢的脾气。温和洒脱,却又坚持执拗,半分不得隐瞒。
李寻欢酒葫芦入手,心中就像是了了一桩大心事一般的松了口气,摇了摇,便别在了腰上。
纵然现在就馋得很,可他却还是会留到回去再饮的。
“店家可知道这阵子上哪家的牛肉做的好么?”李寻欢本欲离开,但却停了步子,转身问道。
杨老汉指了个方向:“西南边有间铺子,那里的牛肉自是好得很的。”说完,顿了顿,“我可是记得李先生并不十分嗜好荤腥的,今儿怎的想起来买肉来吃?”
李寻欢笑笑,脑袋里闪现出来那双偶尔闪过凌厉却总会用乖巧掩饰的漂亮眼睛,不自觉的带出了几分平时不曾在他脸上见到过的平和纵容:“家里来了只小豹子,我这是要回去喂他的呢。”
而李寻欢口中的“小豹子”东方不败少年,正呆在童百熊的屋子里,撑着头看着童百熊,倒是把童百熊看的发毛。
“你小子,看我作甚。”
东方不败眨眨眼睛,低声嘟囔:“若是再捅你几刀,怕是就不用这般快走了。”
童百熊虎目瞪圆:“你说什么!”
东方不败哼了哼,别了头不理他,只是抿紧了的嘴唇不曾松开。
童百熊本来的火气却是因为东方不败的脸色散去了大半,他知道东方不败这几日与那姓李的少侠相处的不错,可是毕竟不能拖得太久,便坐在床上靠着墙,解释道:“我遇袭的事情教中是知道的,但我毕竟是教中堂主,这次非但没能打赢还被狠狠揍了,若是我伤好了还不回去,教主怕是要罚我,到时候伤的恐怕比现在还来得凄惨。”
“你还没好呢。”东方不败瞪着眼睛看他。
“我要是真的等这些伤口全都长瓷实了再走,教主非得一刀剐了我。”
东方不败不说话了,这些他并不是想不清楚,纵然没见过那任我行任教主,但平时也不少听到童百熊提起。那是个凶人,童百熊说的这些绝对是实话。
可他就是舍不得了,头一遭,他舍不得了一个人。
从小时候开始他就不是家里最被看重的孩子,年纪小,偏生长得还好,说好了叫清秀,说坏了就是没男子气概。他惯常是习惯了用自己的方式引起父母的看重,得到自己想要的,得不到就去抢,抢不到就毁掉,这是东方不败早就习惯了的处事方式。
后来,家破人亡,只剩他一个人,他便给自己改了名字。
东方不败,不败,他这辈子定然是要做那人上人,不再把自己的命交到别人手上,不再让别人来摆布。
可分明立了宏大的志向,但在这个小小的竹园里他却一停再停。
早晨练武,而后习字,吃罢了午饭就会跟着李寻欢去后山,一起坐在树上往下面看,有了野鸡野兔经过东方不败就回去拉李寻欢的袖子,那个男人就会放下酒葫芦,然后从袖中拿出准备好的石子,随后一丢却总是百发百中。
晚上在院子里透支个竹床,看着那个男人雕木头,一下一下,偶尔看的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在屋子里,被子盖得严严实实。
东方不败遇到了个人,算是他平生难得遇到的一个好人,而且,难得的会对他好。
童百熊是个江湖上的粗鲁汉子,可却也见不得东方不败垮着小脸一副不高兴的模样:“我曾是跟李公子提起过,让你留在这里,不过他没答应。你要是想,就去跟他再说一说,没住能成呢。”
东方不败眉间一动,看了童百熊,而后抿了抿嘴唇,道:“不,我不求他。”
“为何?我看得出,李公子待你不错。”
“他不教我武功,我留在这里,何用。”
童百熊听了这话不禁咋舌,却也不强求,不再提起。东方不败却也不愿在屋子里再留,什么都没说就退了出来,阖上门的那一瞬,他脸上的表情就再也控制... -->>
李寻欢每次到了镇子里的第一站绝对是杨家酒铺,幽幽深深的巷子里,酒香诱人,隔得远远的都会醉了人。
他惯常是个无酒不欢的人,一日不闻酒味便觉得浑身不自在。最开始碰酒,是因着这算是风雅事情,一杯美酒一杆狼毫,他便能熬过一个晚上。后来饮酒,是因着要接触那江湖人碰那江湖事。可真的迷上,却是因为说不出理不清的愁绪。
现在倒是成了习惯,酒量也越发好起来,这喝酒倒是和喝水一般简单了。
可快要拐进去的时候摸了摸腰间,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酒葫芦落在家里头。愣了愣,那杨家酒肆带了酒坛子的酒比寻常的要贵上不少,他身上本就没什么余钱,怕是买不起。
于是收了脚步,左右扫了眼,便去了一边的摊子上,看着上头摆着的大大小小的葫芦。小贩见了有客人却也不招呼,随意的抬了抬眼帘,穿着青灰衣衫的年轻小贩只是扫了眼李寻欢就转开了眼神。
李寻欢也不在意,拿了一个葫芦起来左看右看,模样倒是不错,不过是没有他惯常用的那个好,不过也就使这么一回倒也不用计较太多。
拿了铜板付了钱,小贩依旧没啥表情,还是懒洋洋的,随手把铜板扔进竹篓,手法倒是很娴熟,却是李寻欢多看了他几眼。
铜板纵然不多,却也绝对算的上有些分量,若只是扔进竹篓必然会有些声响,可这几枚铜板进去以后竟是半分声音不出,只有竹篓子轻轻动了动。
这人有武功,而且不低。
李寻欢不是刚接触江湖的菜鸟,这么个算是高手的人在这里摆摊子卖空葫芦,本来就透着不对劲。可终究他对这个世界的江湖事并不熟悉,也不经意,只是瞧了瞧便就作罢了。
杨老汉看着李寻欢远远而来,便笑着招呼,纵然脸上早就刻上了岁月的痕迹,但那声音却依然是清亮:“李先生这次来得倒是晚了不少,莫不是路上被事情耽搁了?”
李寻欢把酒葫芦递过去,听了杨老汉的话微微抬眼,温声问道:“只是把葫芦落了家里,这不,才去买了个新的。”
杨老汉拿开了酒缸上头的红布盖子,道:“李先生这般麻烦作甚,直接来,老汉我送你个坛子就是了。”
李寻欢笑笑没说话,寻了个座儿坐下。
杨老汉酿酒买酒数十年,这打酒的功夫是很厉害的。拿了枚干净的铜钱放在葫芦口,长长的酒勺子探进酒缸,打出一勺子酒,手腕稳稳地提到葫芦口上头,酒液流下,绵稠的酒液能拉成线,细细的从铜线中间的缝隙穿过进了葫芦里,竟是半分不曾沾到铜钱上。
每每看到杨老汉这副手艺,李寻欢都会生出几分感慨。老人家不曾练过武功,但这份精准却是别人谁都比不得的,可对杨老汉来说这不过是和吃饭喝水一般简单的事情罢了。明朝注重酿酒的发展,倒是能便宜了李寻欢这般无酒不欢的。【注】
打满了葫芦,杨老汉微微掂了掂便估摸出分量,不多不少的说出价钱,丝毫没打折扣。他算是这个镇子里跟李寻欢相处时间最长的人,自然是清楚了李寻欢的脾气。温和洒脱,却又坚持执拗,半分不得隐瞒。
李寻欢酒葫芦入手,心中就像是了了一桩大心事一般的松了口气,摇了摇,便别在了腰上。
纵然现在就馋得很,可他却还是会留到回去再饮的。
“店家可知道这阵子上哪家的牛肉做的好么?”李寻欢本欲离开,但却停了步子,转身问道。
杨老汉指了个方向:“西南边有间铺子,那里的牛肉自是好得很的。”说完,顿了顿,“我可是记得李先生并不十分嗜好荤腥的,今儿怎的想起来买肉来吃?”
李寻欢笑笑,脑袋里闪现出来那双偶尔闪过凌厉却总会用乖巧掩饰的漂亮眼睛,不自觉的带出了几分平时不曾在他脸上见到过的平和纵容:“家里来了只小豹子,我这是要回去喂他的呢。”
而李寻欢口中的“小豹子”东方不败少年,正呆在童百熊的屋子里,撑着头看着童百熊,倒是把童百熊看的发毛。
“你小子,看我作甚。”
东方不败眨眨眼睛,低声嘟囔:“若是再捅你几刀,怕是就不用这般快走了。”
童百熊虎目瞪圆:“你说什么!”
东方不败哼了哼,别了头不理他,只是抿紧了的嘴唇不曾松开。
童百熊本来的火气却是因为东方不败的脸色散去了大半,他知道东方不败这几日与那姓李的少侠相处的不错,可是毕竟不能拖得太久,便坐在床上靠着墙,解释道:“我遇袭的事情教中是知道的,但我毕竟是教中堂主,这次非但没能打赢还被狠狠揍了,若是我伤好了还不回去,教主怕是要罚我,到时候伤的恐怕比现在还来得凄惨。”
“你还没好呢。”东方不败瞪着眼睛看他。
“我要是真的等这些伤口全都长瓷实了再走,教主非得一刀剐了我。”
东方不败不说话了,这些他并不是想不清楚,纵然没见过那任我行任教主,但平时也不少听到童百熊提起。那是个凶人,童百熊说的这些绝对是实话。
可他就是舍不得了,头一遭,他舍不得了一个人。
从小时候开始他就不是家里最被看重的孩子,年纪小,偏生长得还好,说好了叫清秀,说坏了就是没男子气概。他惯常是习惯了用自己的方式引起父母的看重,得到自己想要的,得不到就去抢,抢不到就毁掉,这是东方不败早就习惯了的处事方式。
后来,家破人亡,只剩他一个人,他便给自己改了名字。
东方不败,不败,他这辈子定然是要做那人上人,不再把自己的命交到别人手上,不再让别人来摆布。
可分明立了宏大的志向,但在这个小小的竹园里他却一停再停。
早晨练武,而后习字,吃罢了午饭就会跟着李寻欢去后山,一起坐在树上往下面看,有了野鸡野兔经过东方不败就回去拉李寻欢的袖子,那个男人就会放下酒葫芦,然后从袖中拿出准备好的石子,随后一丢却总是百发百中。
晚上在院子里透支个竹床,看着那个男人雕木头,一下一下,偶尔看的睡着了,再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在屋子里,被子盖得严严实实。
东方不败遇到了个人,算是他平生难得遇到的一个好人,而且,难得的会对他好。
童百熊是个江湖上的粗鲁汉子,可却也见不得东方不败垮着小脸一副不高兴的模样:“我曾是跟李公子提起过,让你留在这里,不过他没答应。你要是想,就去跟他再说一说,没住能成呢。”
东方不败眉间一动,看了童百熊,而后抿了抿嘴唇,道:“不,我不求他。”
“为何?我看得出,李公子待你不错。”
“他不教我武功,我留在这里,何用。”
童百熊听了这话不禁咋舌,却也不强求,不再提起。东方不败却也不愿在屋子里再留,什么都没说就退了出来,阖上门的那一瞬,他脸上的表情就再也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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