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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松手。”马灵珑挣扎了几下。
佩普.波兹在外面,马灵珑看到她本来匆匆忙忙,好像有什么急事,但当她透过防弹玻璃门看到他们正在做“正事”时,便立刻调头,假装毫不知情地走开了。
“你是女特工,完全可以给我吃点苦头,而不是象征性的扭动身体,你把我的下面摩擦得快要生火了。”斯塔克突然之间变得非常开心,他认为其实是马灵珑不忍心伤害到自己,所以才没有把他摔趴在地。事实也的确如此,马灵珑准备了好几条咒语,每一条都能让斯塔克当场晕厥,但她一条也没用,“灵珑,你生气的样子可真迷人。”
“斯塔克。”马灵珑用平静地口吻道,“你的朋友,佩普.波兹在外面。”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连更两章,记得往后点!
【关于老爷的蝙蝠】:漫画里并不是人人都知道蝙蝠侠真的存在,除了被关进监狱的犯罪分子,很多人都觉得他是个传说,这一点漫画有可靠说明,我就不多解释了哈~
第40章哥谭市
哥谭,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城市,它远离纽约,被华盛顿特区“遗弃”,是“罪恶”和“恐惧”的代名词,全美利坚人都认识哥谭,却无一人愿意踏足,在这个藏污纳垢的地域,普通人可能连自己的午饭钱都保不住。尽管它也有美好的一面,那些华丽的哥特式建筑,夜晚的灯红酒绿,靠近大西洋还可以享受到极致的海景。
哥谭市的中心建筑是韦恩大厦,就像纽约的中心建筑是斯塔克大厦一样,那里是整个哥谭市最安全的地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劫匪或是团伙打过里面的主意。也许不是没有过,只是全都失败了。
夜晚的哥谭犹如黑暗病态般的世界,街头到处都有流浪汉和瘾君子,但他们不是制造混乱秩序的恐怖来源,他们甚至都不会从杂物堆里或是报纸下面探出头来看一下,一名打扮性感时髦的女郎正独身走在街头。
这是马灵珑在哥谭自由活动的第四天,她接到来自韦恩集团的面试通知是明天早上九点,在这之前,她就已经默默地奠定了自己在哥谭的新地位。
马灵珑第一天就爱上了这座城市,因为犯罪率奇高导致的阴魂不散几乎是哥谭的另一道风景线,哪怕随处走在路边也能看见不少游魂四处飘荡,这是属于马灵珑才能欣赏到的专属景色。
正因如此,她把她的除灵生意一同做到了这里,只靠韦恩集团的工资,还不够她买两双心仪的高跟鞋。
哥谭市有许多隐形富豪,他们住在远离嘈杂城市的乡间,古老的别墅象征着他们的身份地位,也带来许多的麻烦。
马灵珑之所以晚归也正是基于这个理由,她才从一家五口的别墅离开,她替他们消除了恶意满腹的邪灵。得到了她在哥谭市的第一笔佣金,那是一笔不小的财富,马灵珑为自己添置了一件新职业套装(斯塔克似乎有意想做她的形象设计,但马灵珑并不需要),以便明天的面试可以顺利进行。
麦克这次不能百分之百保证她能够担任布鲁斯.韦恩的私人秘书,因为很不凑巧的,人事部经理几天前递交了辞呈,对方刚好是被麦克修改过记忆的重要招聘人之一。如果想要重新编排一份记忆给新晋人事部经理的话,就会显得非常不自然,而马灵珑等不及更长时间,她想尽快证实伊森的说法是不是真的。
伊森步入轮回门之前,向马灵珑透露了重要的消息,斯塔克遭遇的绑架并非偶然,而是有人蓄意为之。很可惜,他的灵魂当时被黑巫师拉扎察觉到了,他不得不赶快逃走,以免灵魂被黑巫师用咒语彻底困住。
他听到了一个关键词,“韦恩集团”,拉扎前后提到了三次它的名字。
而斯塔克确实又与布鲁斯.韦恩发生过不愉快的事。
马灵珑对布鲁斯.韦恩完全不熟,她不能从他的基本资料里看出这个人究竟是好是坏,他做过不少慈善,家族信誉良好,但这种明面上的内容,很多富豪都可以拥有。
前面传来一声剧烈的轰响,马灵珑停下了赶路的脚步,警惕地观察左右两边。响声令若干流浪汉翻了个身又睡了过去,她松了一口气,决定继续往前走。这里离她暂时居住的出租屋还有一段距离,她在租房子的时候就已经调查过了,那片住宅区附近有警局,治安相对安全,离韦恩大厦只有不到两站的路线。
三个人,哦,不,四个人,他们每个人的肩上都扛着一只大口袋,手里拿着弹huang刀,还有枪,慌慌张张地出现在马灵珑的视野。
马灵珑很清楚自己遭遇到了什么,一群抢劫犯,刚才那声轰响一定跟他们有关。但是又怎么样呢,她又不是警察,马灵珑根本不准备多管闲事。
“别动,待在这儿。”
宛如地狱使者般嘶哑地沉重声线在马灵珑的身后响起,折磨着她无辜的耳膜,接着是一道黑影从她身边掠了过去,带起一股劲风。那个声音主人连惊讶地时间都没有留给她,便站定在了马灵珑的前方,几乎完全隔绝了她与劫匪。
其实马灵珑不用待在这儿,她可以往后退,从来时的方向换另成一条路同样能够回到出租屋。那条路现在肯定是安全的,她听到警车的鸣笛,不止一辆,但马灵珑改变主意了,在她看清黑色背影的同时,她就真的老老实实地待在原地一动不动。
“是,是蝙蝠侠!”一个劫匪惊叫着掏出别附在腰间的枪,在他扣动扳机的一瞬间,他的枪,他的人,连同他的呼喊,都被压制在一个强壮有力地拳头之下。
蝙蝠侠,哥谭的救世主,竟然如此真实的出现在马灵珑的面前,他和传闻中的一样漆黑高大,令人心生惧意。她应该做出怎样的表现才能显得像个普通人应有的反应呢,马灵珑思考着,然后当她还没有想出对策时,侠客就已经披着黑色的斗篷来到了她的面前。
“你不会把你看到的事逢人就说对吧,女士。”
他的声音怎么能低到这种程度,马灵珑抬起头,黑色的大个子又高又壮,就像一团阴影笼罩住自己的全身,如果不是事先在斯塔克提供的资料里看过蝙蝠侠的模糊行头,她可能会以为这才是真正的劫匪。唯一能看出蝙蝠侠是人类的证据只在他的下半边脸上,没有胡子,皮肤粗糙白皙。马灵珑尽可能的借助路灯将对方的特征看得仔细,而蝙蝠面具下的眼珠投射出锐利的目光,显然,对方也在观察马灵珑。
接着她想到了变声装置,极小的一枚就能改变人类正常声线,她在网上见过,又是麻瓜的神奇发明,也许下次可以买一个变声器送给韦斯莱先生,他一定爱不释手。
“这里不会有你能接到的客人,女士。”蝙蝠侠一开始认为马灵珑可能是受惊过度,以至于暂时丧失说话能力,她的打扮和妆容在侠客看来很熟悉,哥谭有不少亚裔ji女,这条街正好是属于她们的地盘,每天晚上都会有固定的,穿着轻薄的黄皮肤女人在街道游荡揽客,正如马灵珑出现的时间。
直到他发现女孩儿竟然在审视自己时,黑暗骑士就不那么认为了,“我送你到出口,但你要发誓从没见过我,并保证不会告诉任何人。”
“我不是ji女。”她回应道,语气冷漠,马灵珑最终还是决定以平常的状态面对哥谭的神话,“你也不用送我。”
她不害怕?这让蝙蝠侠反而觉得不寻常,但他不能因为这个不寻常就对陌生面孔进行就地盘问。所以,侠客看着她离开了这条街道,在走过被自己打倒在地的劫匪的身体时,她也没有表现出迟疑。
蝙蝠侠跟在马灵珑后面,他看到她进入一片住宅小区后才罢休,不是为对方的安全着想,隐藏在黑色战衣内的男人生性多疑,他几乎是立刻就认定马灵珑来哥谭是有所目的的,而且动机不纯。侠客知道这是自己的疑心病在作祟,但他一定会将所有可能的事件往最坏的方向设想,他习惯如此,一直以来都将这个习惯贯彻到底。
“晚上好,灵珑宝贝儿,在哥谭过得还习惯吗?”斯塔克的电话如期而至,他这几天总会在晚上十二点准时打过来,为了弥补他之前的不打电话不发简讯的错误。马灵珑怀疑是有人教他这么做的,很有可能这个人是佩普.波兹,因为之前斯塔克并不会主动打电话,甚至连简讯问候也不会有,他通常喜欢直接出现在酒吧门口。
“刚才我遇到蝙蝠侠了。”她可没答应蝙蝠侠要守口如瓶,“他比我想象的高很多。”
“什么,你在开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
“很多哥谭人都会穿着蝙蝠装自称是蝙蝠侠,就像儿童玩具一样可笑。”
马灵珑卸掉眼睛周围的浓妆,道:“他在我面前打击犯罪,拳头很硬,力量很强。”马灵珑首先想到蝙蝠侠之所以会被哥谭人当成虚构人物,更多的原因是他本人的意愿,他打击犯罪,然后让见到过他的路人守口如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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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松手。”马灵珑挣扎了几下。
佩普.波兹在外面,马灵珑看到她本来匆匆忙忙,好像有什么急事,但当她透过防弹玻璃门看到他们正在做“正事”时,便立刻调头,假装毫不知情地走开了。
“你是女特工,完全可以给我吃点苦头,而不是象征性的扭动身体,你把我的下面摩擦得快要生火了。”斯塔克突然之间变得非常开心,他认为其实是马灵珑不忍心伤害到自己,所以才没有把他摔趴在地。事实也的确如此,马灵珑准备了好几条咒语,每一条都能让斯塔克当场晕厥,但她一条也没用,“灵珑,你生气的样子可真迷人。”
“斯塔克。”马灵珑用平静地口吻道,“你的朋友,佩普.波兹在外面。”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连更两章,记得往后点!
【关于老爷的蝙蝠】:漫画里并不是人人都知道蝙蝠侠真的存在,除了被关进监狱的犯罪分子,很多人都觉得他是个传说,这一点漫画有可靠说明,我就不多解释了哈~
第40章哥谭市
哥谭,美国犯罪率最高的城市,它远离纽约,被华盛顿特区“遗弃”,是“罪恶”和“恐惧”的代名词,全美利坚人都认识哥谭,却无一人愿意踏足,在这个藏污纳垢的地域,普通人可能连自己的午饭钱都保不住。尽管它也有美好的一面,那些华丽的哥特式建筑,夜晚的灯红酒绿,靠近大西洋还可以享受到极致的海景。
哥谭市的中心建筑是韦恩大厦,就像纽约的中心建筑是斯塔克大厦一样,那里是整个哥谭市最安全的地方,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劫匪或是团伙打过里面的主意。也许不是没有过,只是全都失败了。
夜晚的哥谭犹如黑暗病态般的世界,街头到处都有流浪汉和瘾君子,但他们不是制造混乱秩序的恐怖来源,他们甚至都不会从杂物堆里或是报纸下面探出头来看一下,一名打扮性感时髦的女郎正独身走在街头。
这是马灵珑在哥谭自由活动的第四天,她接到来自韦恩集团的面试通知是明天早上九点,在这之前,她就已经默默地奠定了自己在哥谭的新地位。
马灵珑第一天就爱上了这座城市,因为犯罪率奇高导致的阴魂不散几乎是哥谭的另一道风景线,哪怕随处走在路边也能看见不少游魂四处飘荡,这是属于马灵珑才能欣赏到的专属景色。
正因如此,她把她的除灵生意一同做到了这里,只靠韦恩集团的工资,还不够她买两双心仪的高跟鞋。
哥谭市有许多隐形富豪,他们住在远离嘈杂城市的乡间,古老的别墅象征着他们的身份地位,也带来许多的麻烦。
马灵珑之所以晚归也正是基于这个理由,她才从一家五口的别墅离开,她替他们消除了恶意满腹的邪灵。得到了她在哥谭市的第一笔佣金,那是一笔不小的财富,马灵珑为自己添置了一件新职业套装(斯塔克似乎有意想做她的形象设计,但马灵珑并不需要),以便明天的面试可以顺利进行。
麦克这次不能百分之百保证她能够担任布鲁斯.韦恩的私人秘书,因为很不凑巧的,人事部经理几天前递交了辞呈,对方刚好是被麦克修改过记忆的重要招聘人之一。如果想要重新编排一份记忆给新晋人事部经理的话,就会显得非常不自然,而马灵珑等不及更长时间,她想尽快证实伊森的说法是不是真的。
伊森步入轮回门之前,向马灵珑透露了重要的消息,斯塔克遭遇的绑架并非偶然,而是有人蓄意为之。很可惜,他的灵魂当时被黑巫师拉扎察觉到了,他不得不赶快逃走,以免灵魂被黑巫师用咒语彻底困住。
他听到了一个关键词,“韦恩集团”,拉扎前后提到了三次它的名字。
而斯塔克确实又与布鲁斯.韦恩发生过不愉快的事。
马灵珑对布鲁斯.韦恩完全不熟,她不能从他的基本资料里看出这个人究竟是好是坏,他做过不少慈善,家族信誉良好,但这种明面上的内容,很多富豪都可以拥有。
前面传来一声剧烈的轰响,马灵珑停下了赶路的脚步,警惕地观察左右两边。响声令若干流浪汉翻了个身又睡了过去,她松了一口气,决定继续往前走。这里离她暂时居住的出租屋还有一段距离,她在租房子的时候就已经调查过了,那片住宅区附近有警局,治安相对安全,离韦恩大厦只有不到两站的路线。
三个人,哦,不,四个人,他们每个人的肩上都扛着一只大口袋,手里拿着弹huang刀,还有枪,慌慌张张地出现在马灵珑的视野。
马灵珑很清楚自己遭遇到了什么,一群抢劫犯,刚才那声轰响一定跟他们有关。但是又怎么样呢,她又不是警察,马灵珑根本不准备多管闲事。
“别动,待在这儿。”
宛如地狱使者般嘶哑地沉重声线在马灵珑的身后响起,折磨着她无辜的耳膜,接着是一道黑影从她身边掠了过去,带起一股劲风。那个声音主人连惊讶地时间都没有留给她,便站定在了马灵珑的前方,几乎完全隔绝了她与劫匪。
其实马灵珑不用待在这儿,她可以往后退,从来时的方向换另成一条路同样能够回到出租屋。那条路现在肯定是安全的,她听到警车的鸣笛,不止一辆,但马灵珑改变主意了,在她看清黑色背影的同时,她就真的老老实实地待在原地一动不动。
“是,是蝙蝠侠!”一个劫匪惊叫着掏出别附在腰间的枪,在他扣动扳机的一瞬间,他的枪,他的人,连同他的呼喊,都被压制在一个强壮有力地拳头之下。
蝙蝠侠,哥谭的救世主,竟然如此真实的出现在马灵珑的面前,他和传闻中的一样漆黑高大,令人心生惧意。她应该做出怎样的表现才能显得像个普通人应有的反应呢,马灵珑思考着,然后当她还没有想出对策时,侠客就已经披着黑色的斗篷来到了她的面前。
“你不会把你看到的事逢人就说对吧,女士。”
他的声音怎么能低到这种程度,马灵珑抬起头,黑色的大个子又高又壮,就像一团阴影笼罩住自己的全身,如果不是事先在斯塔克提供的资料里看过蝙蝠侠的模糊行头,她可能会以为这才是真正的劫匪。唯一能看出蝙蝠侠是人类的证据只在他的下半边脸上,没有胡子,皮肤粗糙白皙。马灵珑尽可能的借助路灯将对方的特征看得仔细,而蝙蝠面具下的眼珠投射出锐利的目光,显然,对方也在观察马灵珑。
接着她想到了变声装置,极小的一枚就能改变人类正常声线,她在网上见过,又是麻瓜的神奇发明,也许下次可以买一个变声器送给韦斯莱先生,他一定爱不释手。
“这里不会有你能接到的客人,女士。”蝙蝠侠一开始认为马灵珑可能是受惊过度,以至于暂时丧失说话能力,她的打扮和妆容在侠客看来很熟悉,哥谭有不少亚裔ji女,这条街正好是属于她们的地盘,每天晚上都会有固定的,穿着轻薄的黄皮肤女人在街道游荡揽客,正如马灵珑出现的时间。
直到他发现女孩儿竟然在审视自己时,黑暗骑士就不那么认为了,“我送你到出口,但你要发誓从没见过我,并保证不会告诉任何人。”
“我不是ji女。”她回应道,语气冷漠,马灵珑最终还是决定以平常的状态面对哥谭的神话,“你也不用送我。”
她不害怕?这让蝙蝠侠反而觉得不寻常,但他不能因为这个不寻常就对陌生面孔进行就地盘问。所以,侠客看着她离开了这条街道,在走过被自己打倒在地的劫匪的身体时,她也没有表现出迟疑。
蝙蝠侠跟在马灵珑后面,他看到她进入一片住宅小区后才罢休,不是为对方的安全着想,隐藏在黑色战衣内的男人生性多疑,他几乎是立刻就认定马灵珑来哥谭是有所目的的,而且动机不纯。侠客知道这是自己的疑心病在作祟,但他一定会将所有可能的事件往最坏的方向设想,他习惯如此,一直以来都将这个习惯贯彻到底。
“晚上好,灵珑宝贝儿,在哥谭过得还习惯吗?”斯塔克的电话如期而至,他这几天总会在晚上十二点准时打过来,为了弥补他之前的不打电话不发简讯的错误。马灵珑怀疑是有人教他这么做的,很有可能这个人是佩普.波兹,因为之前斯塔克并不会主动打电话,甚至连简讯问候也不会有,他通常喜欢直接出现在酒吧门口。
“刚才我遇到蝙蝠侠了。”她可没答应蝙蝠侠要守口如瓶,“他比我想象的高很多。”
“什么,你在开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
“很多哥谭人都会穿着蝙蝠装自称是蝙蝠侠,就像儿童玩具一样可笑。”
马灵珑卸掉眼睛周围的浓妆,道:“他在我面前打击犯罪,拳头很硬,力量很强。”马灵珑首先想到蝙蝠侠之所以会被哥谭人当成虚构人物,更多的原因是他本人的意愿,他打击犯罪,然后让见到过他的路人守口如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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