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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笑了是指非常真诚,有起承转合,有时间限制,多一分浮夸轻浮,少一分太假的笑容。小说里时常写冷酷霸道总裁什么的,实际上超级冷脸话少连个笑容都没有的人,在商界和政界都是混不开的,不管心里有多傲,真正的成功人士在外人眼里都是极为“平易近人”的。
大先生就给人平易近人的感觉——生人勿近不通情理的那位是站在门口的保镖先生。
“刚才小宋为难你了吧?回去我会好好教育他。”你看,冷脸保镖就是用来背锅的,我不信如果没有他事先的叮嘱,宋保镖会阻拦除我之外的人。
“他也是职责所在,像宋先生这样敬业的人我是极为尊敬的。”
大先生又笑了,“小宋你听见了吧?郑女士的胸襟非凡人可比。”
又是夸奖,被夸奖太多,我心虚,“您太客气了。”
“看我,聊了这么久还没问你喝什么茶呢?四哥,您这里有什么茶?”
“我这里有毛尖、龙井、白茶、冻顶乌龙……”四叔笑眯眯地报起了“菜名儿”。
“四叔,您忘了吗?我在您家里住过,您家里有什么茶我比您还清楚呢,我昨个儿没睡好,您让人给我煮杯咖啡吧。”
“咖啡?”四叔沉吟了一下,“保姆今天放假,我去弄吧,卡布其诺?”
“黑咖啡就行,咖啡机还在老地方吧?我自己去弄。”我站起身。
“你们俩个别争了,让小宋去弄,他相当会弄咖啡。”大先生说道。
小宋轻轻一点头,去了厨房。
“忘了问这位——”大先生看向黄书郎,“这位先生您贵姓?今喜欢喝什么?”
“我叫黄书郎,我喝水。”黄书郎的回答简单明了。
大先生听见他的名字,略点了下头,“原来是黄先生,听过……小宋,替黄先生倒一杯冰水。”
所谓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越热情,所求就越多,这位大先生——到底想要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张强带郑多走就是为了讲“预言”,黄书郎带郑多离开是不想让郑多知道“预言”。
☆、第150章谈判一
中国人就是这样,凡事不喜欢开门见山,更喜欢先联络一下感情,彼此一起喝喝茶聊聊天气,大先生是个极健谈的人,就算我们年龄差距极大,社会阶层隔了一百多层,仍然快速找到了话题切入点:“说起来我们算是半个老乡,我两岁的时候随我父母在你们省城住了几年,在省师大附小念到小学二年级,九岁的时候才随父母调动回到帝都,我到现在仍然喜欢吃东北菜,最喜欢的菜估计你们年轻人都没吃过,叫苏白菜。”
“是不是奶油炸鸡蛋?”我四叔说道,“现在吃不着喽,我在省城开了间酒楼,有次我想吃这个菜让厨师做,厨师居然不会做。”
“是吗?这么好的菜没人做了实在可惜,明个儿你到我那里去,我让我的厨师做给你吃,保证地道。”大先生说道,他说罢看了我一眼,“郑多听我们说这个……和听故事一样吗?”
“不,我吃过苏白菜,小时候农村办婚宴一等的宴面必要有这道菜,这几年确实连农村也少见了。”我笑着说道。
“唉,好多传统都丢了啊。”大先生摇头,“说起来……当年我跟我爸妈住铁路局宿舍,我几个哥哥和姐姐都留在帝都上学,只有我跟着我爸妈,他们工作都忙,又怕我出事,就把我锁在家里,那个时候那一片很荒凉,我上幼儿园中班的时候,有一周末,我爸妈都加班,又把我锁屋里了,有只受伤的狐狸钻到了我家里,我从家里的米柜里掏生鸡蛋给它吃,还拿手帕替它包了伤口,我爸妈回家的时候我讲给他们听,他们都以为我是在作梦。”
“这个……”几岁孩子的记忆真假谁知道?
“这是您的机缘。”我四叔说道。
“嗯,原来我总觉得是假的,现在又觉得是真的,这世上的事物啊,总是在不断变化的,我们的很多认知也应该改变了。”大先生叹息道,这是要来戏肉了,我不由得坐正了。
“这世界上唯一不变的事就是变化嘛。”四叔说道。
“郑多,听说你发明了一个极了不得的东西?”大先生看着我道。
“不,不是我发明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发明的。”
“据我所知,您的这个朋友是你的家鬼?”
家鬼?我还是头一次听到这种称呼,“他是我家的鬼仙。”
“嗯。”他点了点头,“按照你们的规矩,你要为他的行为负责,他的功德是你的。”
“是。”我点了点头。
“那按照我们的说法,他是替你工作的,东西的知识产权属于你。”大先生很会总结。
“嗯,您说得对。”我再次点头。
“听说你之所以发明这个东西,是因为你认为魔界的封印已经松动了,早晚有一天魔界大军会冲破封印杀回人间?”从他伟光正的脸上,用超极严肃的态度说这种“魔幻”的话题,不知为什么非常别扭。
“您也可以这么认为。”我看了眼四叔道。
“那你认为这种东西有批量生产的可能性吗?我说的批量生产,不是你的手工作坊里面来料加工的形势而是大批量的,以万为单位的生产。”
以□□的军工水平,大枪再牛叉也是“轻武器”级别的,一万套还不够一个军工厂一个月的产量。
一开始皇甫灿发明“大枪”的时候就考虑过这个问题,毕竟面对几十万的魔族大军,我们手工生产的那点武器杯水车薪,真正能对魔族大军形成压倒性优势,武器必须能够批量生产。
“理论上可以,但是每杆枪和每个子弹上的符文需要有一定功力的鬼或妖才能画出来。”
“如果我们开出条件,联合妖族和鬼,生产一万套需要多长时间?”
“这要看你能招募到多少妖了,鬼是极排外的,而且数量过多的鬼会形成煞气,影响符文品质,并不适合聚集在一起。”所以后来我们都只招黄家的人了,“妖之间也要注意家族之间关系至少要是友善,如果招到了敌对的家族,那他们不是来工作的,是来打群架的。”妖本来就不喜欢受束缚,流水线工人集体作业什么的不是他们的菜,条件优厚在家族的命令下可能会聚集一批人,但时间久了必定生变。
大先生深深地看了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只是捧着水杯在一旁喝水的黄书郎一眼,转头对我说道,“你觉得哪个家族比较适合这项工作?会接受什么样的条件?”
从他的眼神看,他八成认为我会推荐黄家,实际上——“我推荐灰家。”
“灰家?”他挑了挑眉,眼里闪过一丝讶然。
“灰家常年跟城隍合作,无论是敬业精神还是配合度都是别的家族无法比拟的——”上千年几百年如一日的每天上班啊,就算是索贿磨洋工什么的,也是种功夫,别家想吃这碗饭还没那个耐心呢,“这点我四叔也很清楚。”
“嗯。灰家确实在妖族中驯服度最高。”四叔点了点头,“不过,黄家也不错吧,书写符文最强的是黄家。”
“黄家的人个性极强,就算是一个家族的人凑在一起都有可能拌嘴打架,而且黄家能调动的人口少,灰家则是人口众多。”
的笑了是指非常真诚,有起承转合,有时间限制,多一分浮夸轻浮,少一分太假的笑容。小说里时常写冷酷霸道总裁什么的,实际上超级冷脸话少连个笑容都没有的人,在商界和政界都是混不开的,不管心里有多傲,真正的成功人士在外人眼里都是极为“平易近人”的。
大先生就给人平易近人的感觉——生人勿近不通情理的那位是站在门口的保镖先生。
“刚才小宋为难你了吧?回去我会好好教育他。”你看,冷脸保镖就是用来背锅的,我不信如果没有他事先的叮嘱,宋保镖会阻拦除我之外的人。
“他也是职责所在,像宋先生这样敬业的人我是极为尊敬的。”
大先生又笑了,“小宋你听见了吧?郑女士的胸襟非凡人可比。”
又是夸奖,被夸奖太多,我心虚,“您太客气了。”
“看我,聊了这么久还没问你喝什么茶呢?四哥,您这里有什么茶?”
“我这里有毛尖、龙井、白茶、冻顶乌龙……”四叔笑眯眯地报起了“菜名儿”。
“四叔,您忘了吗?我在您家里住过,您家里有什么茶我比您还清楚呢,我昨个儿没睡好,您让人给我煮杯咖啡吧。”
“咖啡?”四叔沉吟了一下,“保姆今天放假,我去弄吧,卡布其诺?”
“黑咖啡就行,咖啡机还在老地方吧?我自己去弄。”我站起身。
“你们俩个别争了,让小宋去弄,他相当会弄咖啡。”大先生说道。
小宋轻轻一点头,去了厨房。
“忘了问这位——”大先生看向黄书郎,“这位先生您贵姓?今喜欢喝什么?”
“我叫黄书郎,我喝水。”黄书郎的回答简单明了。
大先生听见他的名字,略点了下头,“原来是黄先生,听过……小宋,替黄先生倒一杯冰水。”
所谓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越热情,所求就越多,这位大先生——到底想要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张强带郑多走就是为了讲“预言”,黄书郎带郑多离开是不想让郑多知道“预言”。
☆、第150章谈判一
中国人就是这样,凡事不喜欢开门见山,更喜欢先联络一下感情,彼此一起喝喝茶聊聊天气,大先生是个极健谈的人,就算我们年龄差距极大,社会阶层隔了一百多层,仍然快速找到了话题切入点:“说起来我们算是半个老乡,我两岁的时候随我父母在你们省城住了几年,在省师大附小念到小学二年级,九岁的时候才随父母调动回到帝都,我到现在仍然喜欢吃东北菜,最喜欢的菜估计你们年轻人都没吃过,叫苏白菜。”
“是不是奶油炸鸡蛋?”我四叔说道,“现在吃不着喽,我在省城开了间酒楼,有次我想吃这个菜让厨师做,厨师居然不会做。”
“是吗?这么好的菜没人做了实在可惜,明个儿你到我那里去,我让我的厨师做给你吃,保证地道。”大先生说道,他说罢看了我一眼,“郑多听我们说这个……和听故事一样吗?”
“不,我吃过苏白菜,小时候农村办婚宴一等的宴面必要有这道菜,这几年确实连农村也少见了。”我笑着说道。
“唉,好多传统都丢了啊。”大先生摇头,“说起来……当年我跟我爸妈住铁路局宿舍,我几个哥哥和姐姐都留在帝都上学,只有我跟着我爸妈,他们工作都忙,又怕我出事,就把我锁在家里,那个时候那一片很荒凉,我上幼儿园中班的时候,有一周末,我爸妈都加班,又把我锁屋里了,有只受伤的狐狸钻到了我家里,我从家里的米柜里掏生鸡蛋给它吃,还拿手帕替它包了伤口,我爸妈回家的时候我讲给他们听,他们都以为我是在作梦。”
“这个……”几岁孩子的记忆真假谁知道?
“这是您的机缘。”我四叔说道。
“嗯,原来我总觉得是假的,现在又觉得是真的,这世上的事物啊,总是在不断变化的,我们的很多认知也应该改变了。”大先生叹息道,这是要来戏肉了,我不由得坐正了。
“这世界上唯一不变的事就是变化嘛。”四叔说道。
“郑多,听说你发明了一个极了不得的东西?”大先生看着我道。
“不,不是我发明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发明的。”
“据我所知,您的这个朋友是你的家鬼?”
家鬼?我还是头一次听到这种称呼,“他是我家的鬼仙。”
“嗯。”他点了点头,“按照你们的规矩,你要为他的行为负责,他的功德是你的。”
“是。”我点了点头。
“那按照我们的说法,他是替你工作的,东西的知识产权属于你。”大先生很会总结。
“嗯,您说得对。”我再次点头。
“听说你之所以发明这个东西,是因为你认为魔界的封印已经松动了,早晚有一天魔界大军会冲破封印杀回人间?”从他伟光正的脸上,用超极严肃的态度说这种“魔幻”的话题,不知为什么非常别扭。
“您也可以这么认为。”我看了眼四叔道。
“那你认为这种东西有批量生产的可能性吗?我说的批量生产,不是你的手工作坊里面来料加工的形势而是大批量的,以万为单位的生产。”
以□□的军工水平,大枪再牛叉也是“轻武器”级别的,一万套还不够一个军工厂一个月的产量。
一开始皇甫灿发明“大枪”的时候就考虑过这个问题,毕竟面对几十万的魔族大军,我们手工生产的那点武器杯水车薪,真正能对魔族大军形成压倒性优势,武器必须能够批量生产。
“理论上可以,但是每杆枪和每个子弹上的符文需要有一定功力的鬼或妖才能画出来。”
“如果我们开出条件,联合妖族和鬼,生产一万套需要多长时间?”
“这要看你能招募到多少妖了,鬼是极排外的,而且数量过多的鬼会形成煞气,影响符文品质,并不适合聚集在一起。”所以后来我们都只招黄家的人了,“妖之间也要注意家族之间关系至少要是友善,如果招到了敌对的家族,那他们不是来工作的,是来打群架的。”妖本来就不喜欢受束缚,流水线工人集体作业什么的不是他们的菜,条件优厚在家族的命令下可能会聚集一批人,但时间久了必定生变。
大先生深深地看了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只是捧着水杯在一旁喝水的黄书郎一眼,转头对我说道,“你觉得哪个家族比较适合这项工作?会接受什么样的条件?”
从他的眼神看,他八成认为我会推荐黄家,实际上——“我推荐灰家。”
“灰家?”他挑了挑眉,眼里闪过一丝讶然。
“灰家常年跟城隍合作,无论是敬业精神还是配合度都是别的家族无法比拟的——”上千年几百年如一日的每天上班啊,就算是索贿磨洋工什么的,也是种功夫,别家想吃这碗饭还没那个耐心呢,“这点我四叔也很清楚。”
“嗯。灰家确实在妖族中驯服度最高。”四叔点了点头,“不过,黄家也不错吧,书写符文最强的是黄家。”
“黄家的人个性极强,就算是一个家族的人凑在一起都有可能拌嘴打架,而且黄家能调动的人口少,灰家则是人口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