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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邕夫妻死后,李心岚并没有回到吴家,而是依然带着儿子住在沁园,继续当佣人。
沁园坐落于望月湖畔,李心岚不但有地理优势,也有足够的动机——吴尚清不但杀了照顾她母子十年的“丈夫”,救过她母子的杜秋娘,还对他们一路追杀,不管是为死去的人报仇,还是为自己和孩子的安全着想,她都有可能出手杀了吴尚清。
但,这只是推测,她仍然需要证据来佐证。
在宋轶看来,最有力的证据便是能够让吴尚清一夜肉身化白骨的东西,这样的东西岂能是寻常物,它最有可能是某种特殊配方的药物。
可她翻遍了李心岚的房间,也没看到类似可疑的存在。她忍不住重新看向李心岚。
李源(李心岚之子)似乎在发烧,李心岚趴在床边熟睡,手里捏着一条丝巾,白色的,没有任何绣纹。
基于不放过任何线索的谨慎精神,宋轶小心翼翼地将那条丝巾从李心岚是有利扒出来,拿到鼻下一嗅,丝巾上有草药味,应该是给李源擦拭过喝药后的嘴角药汁,但即便有草药味,也还有一股她白天嗅到过的气味——球形菌菇。
忽地外面传来脚步声,宋轶来不及细想,拿起丝巾翻窗而出。门很快被人推开,蜡烛点亮,入目是被宋轶翻过没来得及归位的各种痕迹。
“快来人啊!遭贼了!”
鸣警的锣鼓声响起,顿时,整个沁园乱做一团,原本这种乱糟糟的场面最适合逃跑,宋轶却很快发现,这些看似胡乱朝这边涌过来的人,竟然有意无意将她的出路封死了。好几次,宋轶差点跟他们撞个正着。
沁园一座楼台上,刘煜正饶有兴致地看着下面火把灯笼如他预想的那样流动着,听说今晚要抓采花贼,曾经被采花贼鄙视过的曹沫兴致勃勃地来观战。
“司隶台那么多人都抓不住,光靠这些护院家丁真的行吗?”
“对阵靠的是战略部署,而非单兵强度。”知道采花贼隐藏行迹的秘密,对付起来便容易得多。在亮如白昼的地方,一团漆黑难以藏身,那么她便只能往黑暗中躲,即便正面碰不上她,也能将她驱赶到那只瓮里。
半个时辰后,宋轶终于躲进了一个房间,看着从门口走过去的巡逻卫队,她暗自抚了抚胸口,刚转头,便见之前黑漆漆一片的地方,帘幔缓缓挽起,两个漂亮侍婢出现在暧昧的灯光下,赤着脚,光着臂,只在关键部位裹了一块红色绸缎,而他们挽帘幔的姿态,更将少女婀娜柔嫩展露无遗。
即便见识过人间绝色的宋轶也被晃了一下眼,而两位美婢看到突然冒出来的这个黑漆漆的东西,花颜失色,齐齐瘫软在地,连个鬼字都被卡在喉咙叫不出来,前一刻还柔媚如水的美眸,此刻翻着死鱼眼,恨不能立即昏死过去。
宋轶:“……”
“采花贼?”这个声音就如一泓清流直达人心房,宋轶循声望去,便见一男子靠在温泉汤池中,纤长的手指捏着琉璃盏,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完全没有因为她全身的漆黑而露出不适神色。
能有此胆魄,有此绝世容颜的,除了长留王还能有谁?
长留王司马长青乃是前朝皇室,二王三恪之首。
历朝历代,为了显示皇位传承正统,都会给前朝皇室封王置地,以祭祖先。
长留王代表的便是前朝皇室,按理在大宋建国初期,他的身份应该非常敏感碍眼才对,但是这个前朝余孽从来没有一点身为前朝余孽的自觉,因为正置风华正茂的年纪,又是个才华横溢俊逸无双的主儿,虽不至于招摇过市,但绝对没有藏锋现拙,故意收敛自己光华的意思,反而比这泰康□□士还要风流,跟各方世家勋贵子弟关系都还不错,连《惊华录》都没忘记给他留个席位。
只可惜他一年之中仅三个月滞留泰康城,能正面遇上他的几率绝对不会比遇上刘煜高。乍然看到如此美景,宋轶怔愣了一下,随即拱手道:“天下竟有如此俊逸的男子,是我孤陋寡闻了。”这翩翩风度,倒是令浴池里的长留王肃然起敬。
“本王一回京便听闻泰康城出了一个行事诡异的采花贼,没曾想,竟然是个女子。孤陋寡闻的是本王才对。”
能对着如此诡异的自己如此谦恭有礼,宋轶不由得对他另眼相看。
“在下宋轶,并非采花贼,而是漱玉斋的画师。贸然打扰,令长留王受惊了。”
“原来是漱玉斋的画师……”
“啊!鬼、鬼!”
原本和谐美好的画面就因为这句迟来的惊呼碎成了渣渣,宋轶小身板一抖,小脚板一滑,不偏不倚掉进了浴池。
刘煜踹门进来时,看到的正是早上还在对自己强取豪夺要以身相许的家伙,此刻却跟那个前朝余孽鸳鸯共浴……
☆、第二十三章(修)
长留王很有风度地将跌进浴池的人捞出来,可也不知道是被捞的人太重,还是他本身太过羸弱,竟然连带自己也被挣扎的宋轶拽了进去,好一会儿才艰难地冒出水面。
对,绝对是艰难的,因为宋轶感觉到长留王捞她的手在抖,他单薄而美好的怀抱都绷紧了硬没把她拽出水面,幸好自己眼疾手快,挂住了他脖子,才没让自己被沐浴香汤呛死,可这往人脖子上挂的举动,却生生让他没了顶,跟着呛了两口水。当然,如此不和谐美好的事,两人几乎同时达成共识彻底忽视。
所以,待出得水面,一个依然如娇花碧月,另一个依然黑漆漆的看不出一丝异常。
看着这朵美艳娇嫩的出水芙蓉,宋轶略感自责,“我会注意控制体重的。”
长留王却看着她黑漆漆的脸和黑漆漆爪子啧啧称奇,“这竟然是洗不掉的。”
宋轶挂在人胸口,一本正经答道:“需用特殊的药汁才行。”
这哪里是采花贼与娇花的关系,分明是一对璧人,互相看对了眼,却不知如何表达,气氛显得有点诡异严肃罢了。
曹沫被刺激得心脏都不好了,但转头看他家殿下,面上波澜不兴,连多余的情绪也无,真正有泰山崩于顶面不改色的气魄。
“这个赌局我输了,豫王可以将李心岚带走。”
宋轶:“……”
长留王很贴心地解释道:“豫王说李心岚跟吴家命案有关,身为二王三恪,就这样让他把人带走,我这个前朝余孽也会感觉很没面子的,所以,我们打了一个赌。豫王说今天必有采花贼来夜袭于我,只要他抓住这个采花贼,他要带走沁园的任何东西都可以。”
宋轶:“……我,不是采花贼。”
“是与不是可不是你说了算的。”刘煜走过来,伸出大爪子,一把拎住了宋轶的衣服,如拎一只落水小狗一样将人拎出了浴池,看哗啦啦地流水,还和顺手地抖了抖。
宋轶:“……”
一行人出了院子,那厢李心岚也被赵重阳押了过来,看到采花贼真身,满脸的不可思议。
“真的是宋姑娘?”
曹沫早已经震惊完了,此刻他在思考另一个问题:“你说,殿下手不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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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邕夫妻死后,李心岚并没有回到吴家,而是依然带着儿子住在沁园,继续当佣人。
沁园坐落于望月湖畔,李心岚不但有地理优势,也有足够的动机——吴尚清不但杀了照顾她母子十年的“丈夫”,救过她母子的杜秋娘,还对他们一路追杀,不管是为死去的人报仇,还是为自己和孩子的安全着想,她都有可能出手杀了吴尚清。
但,这只是推测,她仍然需要证据来佐证。
在宋轶看来,最有力的证据便是能够让吴尚清一夜肉身化白骨的东西,这样的东西岂能是寻常物,它最有可能是某种特殊配方的药物。
可她翻遍了李心岚的房间,也没看到类似可疑的存在。她忍不住重新看向李心岚。
李源(李心岚之子)似乎在发烧,李心岚趴在床边熟睡,手里捏着一条丝巾,白色的,没有任何绣纹。
基于不放过任何线索的谨慎精神,宋轶小心翼翼地将那条丝巾从李心岚是有利扒出来,拿到鼻下一嗅,丝巾上有草药味,应该是给李源擦拭过喝药后的嘴角药汁,但即便有草药味,也还有一股她白天嗅到过的气味——球形菌菇。
忽地外面传来脚步声,宋轶来不及细想,拿起丝巾翻窗而出。门很快被人推开,蜡烛点亮,入目是被宋轶翻过没来得及归位的各种痕迹。
“快来人啊!遭贼了!”
鸣警的锣鼓声响起,顿时,整个沁园乱做一团,原本这种乱糟糟的场面最适合逃跑,宋轶却很快发现,这些看似胡乱朝这边涌过来的人,竟然有意无意将她的出路封死了。好几次,宋轶差点跟他们撞个正着。
沁园一座楼台上,刘煜正饶有兴致地看着下面火把灯笼如他预想的那样流动着,听说今晚要抓采花贼,曾经被采花贼鄙视过的曹沫兴致勃勃地来观战。
“司隶台那么多人都抓不住,光靠这些护院家丁真的行吗?”
“对阵靠的是战略部署,而非单兵强度。”知道采花贼隐藏行迹的秘密,对付起来便容易得多。在亮如白昼的地方,一团漆黑难以藏身,那么她便只能往黑暗中躲,即便正面碰不上她,也能将她驱赶到那只瓮里。
半个时辰后,宋轶终于躲进了一个房间,看着从门口走过去的巡逻卫队,她暗自抚了抚胸口,刚转头,便见之前黑漆漆一片的地方,帘幔缓缓挽起,两个漂亮侍婢出现在暧昧的灯光下,赤着脚,光着臂,只在关键部位裹了一块红色绸缎,而他们挽帘幔的姿态,更将少女婀娜柔嫩展露无遗。
即便见识过人间绝色的宋轶也被晃了一下眼,而两位美婢看到突然冒出来的这个黑漆漆的东西,花颜失色,齐齐瘫软在地,连个鬼字都被卡在喉咙叫不出来,前一刻还柔媚如水的美眸,此刻翻着死鱼眼,恨不能立即昏死过去。
宋轶:“……”
“采花贼?”这个声音就如一泓清流直达人心房,宋轶循声望去,便见一男子靠在温泉汤池中,纤长的手指捏着琉璃盏,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完全没有因为她全身的漆黑而露出不适神色。
能有此胆魄,有此绝世容颜的,除了长留王还能有谁?
长留王司马长青乃是前朝皇室,二王三恪之首。
历朝历代,为了显示皇位传承正统,都会给前朝皇室封王置地,以祭祖先。
长留王代表的便是前朝皇室,按理在大宋建国初期,他的身份应该非常敏感碍眼才对,但是这个前朝余孽从来没有一点身为前朝余孽的自觉,因为正置风华正茂的年纪,又是个才华横溢俊逸无双的主儿,虽不至于招摇过市,但绝对没有藏锋现拙,故意收敛自己光华的意思,反而比这泰康□□士还要风流,跟各方世家勋贵子弟关系都还不错,连《惊华录》都没忘记给他留个席位。
只可惜他一年之中仅三个月滞留泰康城,能正面遇上他的几率绝对不会比遇上刘煜高。乍然看到如此美景,宋轶怔愣了一下,随即拱手道:“天下竟有如此俊逸的男子,是我孤陋寡闻了。”这翩翩风度,倒是令浴池里的长留王肃然起敬。
“本王一回京便听闻泰康城出了一个行事诡异的采花贼,没曾想,竟然是个女子。孤陋寡闻的是本王才对。”
能对着如此诡异的自己如此谦恭有礼,宋轶不由得对他另眼相看。
“在下宋轶,并非采花贼,而是漱玉斋的画师。贸然打扰,令长留王受惊了。”
“原来是漱玉斋的画师……”
“啊!鬼、鬼!”
原本和谐美好的画面就因为这句迟来的惊呼碎成了渣渣,宋轶小身板一抖,小脚板一滑,不偏不倚掉进了浴池。
刘煜踹门进来时,看到的正是早上还在对自己强取豪夺要以身相许的家伙,此刻却跟那个前朝余孽鸳鸯共浴……
☆、第二十三章(修)
长留王很有风度地将跌进浴池的人捞出来,可也不知道是被捞的人太重,还是他本身太过羸弱,竟然连带自己也被挣扎的宋轶拽了进去,好一会儿才艰难地冒出水面。
对,绝对是艰难的,因为宋轶感觉到长留王捞她的手在抖,他单薄而美好的怀抱都绷紧了硬没把她拽出水面,幸好自己眼疾手快,挂住了他脖子,才没让自己被沐浴香汤呛死,可这往人脖子上挂的举动,却生生让他没了顶,跟着呛了两口水。当然,如此不和谐美好的事,两人几乎同时达成共识彻底忽视。
所以,待出得水面,一个依然如娇花碧月,另一个依然黑漆漆的看不出一丝异常。
看着这朵美艳娇嫩的出水芙蓉,宋轶略感自责,“我会注意控制体重的。”
长留王却看着她黑漆漆的脸和黑漆漆爪子啧啧称奇,“这竟然是洗不掉的。”
宋轶挂在人胸口,一本正经答道:“需用特殊的药汁才行。”
这哪里是采花贼与娇花的关系,分明是一对璧人,互相看对了眼,却不知如何表达,气氛显得有点诡异严肃罢了。
曹沫被刺激得心脏都不好了,但转头看他家殿下,面上波澜不兴,连多余的情绪也无,真正有泰山崩于顶面不改色的气魄。
“这个赌局我输了,豫王可以将李心岚带走。”
宋轶:“……”
长留王很贴心地解释道:“豫王说李心岚跟吴家命案有关,身为二王三恪,就这样让他把人带走,我这个前朝余孽也会感觉很没面子的,所以,我们打了一个赌。豫王说今天必有采花贼来夜袭于我,只要他抓住这个采花贼,他要带走沁园的任何东西都可以。”
宋轶:“……我,不是采花贼。”
“是与不是可不是你说了算的。”刘煜走过来,伸出大爪子,一把拎住了宋轶的衣服,如拎一只落水小狗一样将人拎出了浴池,看哗啦啦地流水,还和顺手地抖了抖。
宋轶:“……”
一行人出了院子,那厢李心岚也被赵重阳押了过来,看到采花贼真身,满脸的不可思议。
“真的是宋姑娘?”
曹沫早已经震惊完了,此刻他在思考另一个问题:“你说,殿下手不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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