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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起二十年前的那次少年厨艺大赛,刘茂行肯定会说他不记得。
当年的那场比赛,参加选手从十岁到十七岁不等,而刘茂行就是十七岁的那个,比平均年龄整整大出了五岁。
当时的那种场景,用“鹤立鸡群”形容确实比较贴切,因为三十名选手中就他个子最高,并排站着像是个留级多年的傻帽。
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跟那些十二、三小孩子比赛,放到现在就是一个高中生在跟一群小学生玩。这好吗?这不好。
也怪主办方设定年龄段有些问题,从十岁到十八岁都能参加,可能连他们也没想真会有人这么“不要脸”吧。
不管怎么说,刘茂行确实是参加了。比赛中他是什么心情没人知道,但到了比赛后他确实有些抑郁。
跟自己小五岁的人比赛,赢了不光彩,输了那就更不光彩。刘茂行是赢了,但也为此被左邻右舍骂惨了。
事实上当初决定报名的时候他并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认为有比赛就去呗,赢点奖金可以贴补家用,减轻一下爹妈的负担也是好的嘛。结果因此被骂出了创伤后遗症。
说是创伤后遗症其实一点也不夸张,因为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谁跟他提起这件事,他都说忘记了。
然而有意思的是,尽管忘记了比赛的事,但对于自己手艺的自信却与日俱增。似乎是出于心理层面上的反抗,别人越是说他没出息,刘茂行就越是表现得妄自尊大。
后来刘茂行背井离乡,说是要去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实际上潜意识中不过是一种逃避。他以为“耻辱”不会跟着他一辈子,更不会想到有人会对那次比赛耿耿于怀,甚至不惜花了二十年来找他报仇。
没错,兰非红其实一直在找他。一边旅行一边找,并在全国各处留下天才的名声。
事情的结果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兰非红找到了刘茂行并轻松将他击败。
但世间之事有时就是这么奇妙。输了的刘茂行摆脱了一直以来的心里阴影,重新审视自己之后决定拜师学艺。而赢了的兰非红却再度失去目标,又一次堕入迷茫之中开始痛苦。
兰非红的心又一次空了,他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活着为了什么。他一路往西,走出城市,穿过丛林来到一片荒漠。
这里的风很大,空气干燥到像要把皮肤撕开。兰非红希望自己能够就这样被风化,变为尘埃消失在世界上。
不知何时他失去了意识,醒来却发现自己头枕着行囊,身处于一块挡风的大岩石后方。
地上的光源来自于一只防风的油灯,视线随着光明爬行,看到一双穿草鞋的脚,然后是粗壮的小腿,再往上便是人的半身,乌黑到有些脏,最后才看到长满胡须的脸。
「你醒啦?那太好了!我还以为之后都要背着你走呢。」
声音很沙哑,听上去就觉得此人经历过许多。
兰非红刚勉强坐起,一壶水便适时递到面前。
「来,补充一些水分,别看在这地方人不出汗,失去的水分可比出汗还要多。」
兰非红接过水壶,目视着那个男人,稍稍饮上几口。
男人拿回递来的水壶,自己灌了一大口盖上盖子,随后一边摸着包,开口问道:「饿不饿?我这里有干粮。」
兰非红平静摇头,却见干粮快速伸到面前。那男人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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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没看见他的态度,慷慨的样子让人很难拒绝。
两人坐在火光边,夜很黑,时间很慢。兰非红不说话,男人便开始讲述他自己的故事。
他的名字叫麦格,是郸夷地区的少数民族。据说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荒漠,极端的环境造就强健的体格,同样也造就了属于他们自己的独特文化。
随着时代发展,原本闭塞的民族也逐渐与其他文明连接。自从跟中原人有了来往,部族中便开始有人从事一种名为“穿垄”的工作。
所谓“穿垄”,说白了就跟走镖差不多。都属于快递行业,只是性质有点区别。
比起走镖,穿垄的规模要小得多,通常只有独自一人,且专门负责走一些相对凶险的地段,比如沙漠、荒野等……
麦格做穿垄这一行也有些日子了,经验算是比较丰富。他此行的目标是向西域运送一些东西,具体是什么东西他不知道,因为包裹上有封条。
货送不到不行。送到了,封条损毁也不行。为了能令老板开心,选择从事穿垄的麦格不但要忍受严酷环境的洗礼,更要时刻小心保护货物。
只要货能送到,老板开心了,他就能得到二十两银子。他一个月能够跑两趟,也就是四十两。这可比打工挣得多,多做几年也许就不用做了吧。
「我女儿她呀……马上就要嫁人了。我要给她最棒的婚礼、最好的嫁妆!用我们部族的最高规格,按照族长儿子结婚时那样的规模来办!」
麦格十分憧憬,人一旦做了父亲,尤其是做了女儿的父亲,他身心都会完全围绕着下一代,这便是如山的父爱。
兰非红不太理解,他没见过这种父亲。他心中的父亲应该是自私的,应该是为了钱不择手段的人。
他没见过,所以... -->>
如果有人问起二十年前的那次少年厨艺大赛,刘茂行肯定会说他不记得。
当年的那场比赛,参加选手从十岁到十七岁不等,而刘茂行就是十七岁的那个,比平均年龄整整大出了五岁。
当时的那种场景,用“鹤立鸡群”形容确实比较贴切,因为三十名选手中就他个子最高,并排站着像是个留级多年的傻帽。
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跟那些十二、三小孩子比赛,放到现在就是一个高中生在跟一群小学生玩。这好吗?这不好。
也怪主办方设定年龄段有些问题,从十岁到十八岁都能参加,可能连他们也没想真会有人这么“不要脸”吧。
不管怎么说,刘茂行确实是参加了。比赛中他是什么心情没人知道,但到了比赛后他确实有些抑郁。
跟自己小五岁的人比赛,赢了不光彩,输了那就更不光彩。刘茂行是赢了,但也为此被左邻右舍骂惨了。
事实上当初决定报名的时候他并没有想那么多。他只是认为有比赛就去呗,赢点奖金可以贴补家用,减轻一下爹妈的负担也是好的嘛。结果因此被骂出了创伤后遗症。
说是创伤后遗症其实一点也不夸张,因为过了一段时间之后,谁跟他提起这件事,他都说忘记了。
然而有意思的是,尽管忘记了比赛的事,但对于自己手艺的自信却与日俱增。似乎是出于心理层面上的反抗,别人越是说他没出息,刘茂行就越是表现得妄自尊大。
后来刘茂行背井离乡,说是要去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实际上潜意识中不过是一种逃避。他以为“耻辱”不会跟着他一辈子,更不会想到有人会对那次比赛耿耿于怀,甚至不惜花了二十年来找他报仇。
没错,兰非红其实一直在找他。一边旅行一边找,并在全国各处留下天才的名声。
事情的结果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兰非红找到了刘茂行并轻松将他击败。
但世间之事有时就是这么奇妙。输了的刘茂行摆脱了一直以来的心里阴影,重新审视自己之后决定拜师学艺。而赢了的兰非红却再度失去目标,又一次堕入迷茫之中开始痛苦。
兰非红的心又一次空了,他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活着为了什么。他一路往西,走出城市,穿过丛林来到一片荒漠。
这里的风很大,空气干燥到像要把皮肤撕开。兰非红希望自己能够就这样被风化,变为尘埃消失在世界上。
不知何时他失去了意识,醒来却发现自己头枕着行囊,身处于一块挡风的大岩石后方。
地上的光源来自于一只防风的油灯,视线随着光明爬行,看到一双穿草鞋的脚,然后是粗壮的小腿,再往上便是人的半身,乌黑到有些脏,最后才看到长满胡须的脸。
「你醒啦?那太好了!我还以为之后都要背着你走呢。」
声音很沙哑,听上去就觉得此人经历过许多。
兰非红刚勉强坐起,一壶水便适时递到面前。
「来,补充一些水分,别看在这地方人不出汗,失去的水分可比出汗还要多。」
兰非红接过水壶,目视着那个男人,稍稍饮上几口。
男人拿回递来的水壶,自己灌了一大口盖上盖子,随后一边摸着包,开口问道:「饿不饿?我这里有干粮。」
兰非红平静摇头,却见干粮快速伸到面前。那男人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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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佛没看见他的态度,慷慨的样子让人很难拒绝。
两人坐在火光边,夜很黑,时间很慢。兰非红不说话,男人便开始讲述他自己的故事。
他的名字叫麦格,是郸夷地区的少数民族。据说他们祖祖辈辈生活在荒漠,极端的环境造就强健的体格,同样也造就了属于他们自己的独特文化。
随着时代发展,原本闭塞的民族也逐渐与其他文明连接。自从跟中原人有了来往,部族中便开始有人从事一种名为“穿垄”的工作。
所谓“穿垄”,说白了就跟走镖差不多。都属于快递行业,只是性质有点区别。
比起走镖,穿垄的规模要小得多,通常只有独自一人,且专门负责走一些相对凶险的地段,比如沙漠、荒野等……
麦格做穿垄这一行也有些日子了,经验算是比较丰富。他此行的目标是向西域运送一些东西,具体是什么东西他不知道,因为包裹上有封条。
货送不到不行。送到了,封条损毁也不行。为了能令老板开心,选择从事穿垄的麦格不但要忍受严酷环境的洗礼,更要时刻小心保护货物。
只要货能送到,老板开心了,他就能得到二十两银子。他一个月能够跑两趟,也就是四十两。这可比打工挣得多,多做几年也许就不用做了吧。
「我女儿她呀……马上就要嫁人了。我要给她最棒的婚礼、最好的嫁妆!用我们部族的最高规格,按照族长儿子结婚时那样的规模来办!」
麦格十分憧憬,人一旦做了父亲,尤其是做了女儿的父亲,他身心都会完全围绕着下一代,这便是如山的父爱。
兰非红不太理解,他没见过这种父亲。他心中的父亲应该是自私的,应该是为了钱不择手段的人。
他没见过,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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