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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十月底了,天气还很炎热。他们都光着胳膊,如果这幅尊容走进县镇内部,走进丧尸的包围圈,被抓挠一下,就没活路了。
郑砚心里乱糟糟的,暗恨自己轻信于人。
绞尽脑汁无计可施,丧尸步步逼近,郑砚招呼拼命休息的老兄一声,“跑!”
丧尸速度缓慢,他们尽量沿着公路前行,只要不被追赶上,再注意避开小型丧尸群,也许可以遇到出任务的其他车队。
两人跑一段走一段,节省体力,谁也没有多话,始终和丧尸保持两百米的间隔。这般坚持了两个多小时,郑砚口干舌燥,大脑一片空茫,只有双脚还在机械的移动,郑砚抹了一把汗,快渴死了,就舔舔胳膊上的汗水。眼睛发花之际,竟恍惚看见了希望。
郑砚甩甩脑袋,唯恐是幻觉,擦擦眼睛再看,远方的另一条公路,和他们并排而行的,有八个行动的小黑点。
那明显是出使大型任务的车队,前后八辆车,都是军用悍马。这个车型即使军方也很少使用,马力足底盘高外壳坚固,雪地山野都能行驶,却因为两个油箱,特别费油,一般人连一台都开不起。
更何况是八辆。
郑砚喜极而泣,心说天不亡我,这是霍贤的车队。
郑砚扒掉上衣,赤裸上身,手里挥舞衣服往车队方向疾奔,一边大喊大叫吸引注意力。可惜两条公路相距实在太远,他又蹦又跳的也没让悍马的车速减缓半分。
他眼眶几乎瞪裂,脸部涨成紫红色,和悍马赛跑,陡然左腿像是有什么穿刺而过,一阵剧痛袭来,他耳根都在隐隐发疼。他茫然低头,入眼膝盖处殷红刺眼的血迹徐徐漫透出布料。
郑砚双腿一软,跪倒在地,回头望去,那小个男人嘴唇微微颤抖,双手持枪,枪口还对着他。感受到郑砚仇恨的眼神,他踉跄着越过郑砚,喃喃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想死……”
丧尸紧紧黏在他们百十米的后方,他体力不支,他害怕落在人后,丧命在丧尸口中。车队就在前面,希望就在眼前,他想活下去。
“啊啊啊——”郑砚嘶声大喊,发出牦牛一般的粗喘,额头迸出冷汗。他歪着一边肩膀站起来,牙齿咬穿嘴唇,血流从下巴滴落,拖拉着一条腿,蹒跚着一步一步继续前进,身后草地落下一串血迹。
男人察觉他的脚步声,毫不犹豫的,反身又崩了他一枪,这次命中胸口。
郑砚感觉喉咙涌上一股子铁锈的腥味,瘫倒在地,再爬不起来。
郑砚费力的仰起头,看着男人离去的方向,他交叉着挥动手臂,一边厉声求救。
冥冥中似乎有人听到他的呼喊,终于有一辆车停在路边,下来一个人影。
男人如释重负的长长吐出一口气,手舞足蹈的朝他们飞奔而去。
然而不等让他高兴太久,那人影背对着他,站在路边撒了一泡尿,复又回到车上。
车队迅速的驶远了。
男人绝望的刹住脚步,愣愣的看着绰约远去的车影,抱住头发出痛苦的哭声。
郑砚满足的平躺,如果不是因为失去力气,他简直想为这戏剧性的转折鼓掌叫好。真是活该,善恶终有报,郑砚恶毒的想,老天总算没瞎了眼。
他躺在地上,双目圆睁对着乡下碧蓝如洗的天空,鼻腔充斥晴天的草木香气,丧尸凌乱的脚步声鼓动着耳膜。
真漂亮啊,他感叹一声。吃力的从兜里摸出匕首,在丧尸将他分食的前一秒,抹向脖子。
郑砚活了二十多年,他投胎投得好,末世前锦衣玉食纨绔人间。末世来临,丧尸侵袭,他虽不能够像霍贤那样大张旗鼓的济世行善,却也没有如同其他穷凶极恶之人,借由末世的名义为非作歹,草菅人命。他不忘初心,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救助同胞,却不得善终。
意识放空的那一刻,他想着,希望老天爷看在他虽然没有立过大功,却也没有造过大孽的份上,保佑他下辈子做一只特级厨师家的钢盆铁碗,天天吃香喝辣,还摔不坏。阿门。
第3章重生
郑砚是被一阵饭菜的香味香醒的。
他睁开眼睛,眼神涣散的瞪着天花板,鼻子小狗似的一抽一抽。有多长时间没闻到这样美味的香气了?郑砚嘴角微微牵起,闭上眼睛享受这一刻,鼻畔萦绕着酸辣土豆丝、西红柿炒蛋和韭菜糊饼的味道,夹杂着小米粥黏糯的浓香。
胸膛和膝盖被穿透,身体对那种铺天盖地的剧痛还记忆犹新。他迟钝的运作大脑,这就是死之后的世界吗?睡席梦思,盖太空被,墙角吹着冷气,阳光透过轻薄的窗帘照进室内,一片静谧祥和。
早知道死了是这个待遇,老子早就去死啦好吗!还用得着在末世苟延残喘?
郑砚热泪盈眶的坐起来,横起两只胳膊扑棱两下,飞不起来。
这时候有人推开轻掩的房门,门缝里蹿进一个黑影。后面跟着一个五十上下的女人,面相精明,打扮得十分干练利落。女人见他醒着,愣了愣,眼睛扫过他床头的牛肉干,方说:“小先生,今天醒得早。早餐做好了,进来给你说一声,我这先走了。”
说完她反手关上门,脚步匆忙的离去。郑砚听到脚步声渐远,还有些回不过神。
“王妈?”
他呢喃了一声。
王妈是他家保姆,做得一手好饭好菜,就是有点好占便宜、小偷小摸的毛病。自从他父母亡故,给他留下巨大的一笔遗产,他也不在乎美玉的这点小瑕疵,睁只眼闭只眼,做饭好吃就成了。
郑砚脑袋嗡嗡嗡的,末世初临,身体素质差的老弱病孺是第一批变的丧尸,他记得王妈也位列其中……他怎么会再见到王妈?
难道王妈死后变成鬼,还念念不忘伺候他吃饭?
郑砚重重躺回床上,床脚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舔舔爪子,珍珠般明亮透澈的眼睛好奇的打量郑砚,看他躺下发呆,悄声跳上床头,亮起爪子扑向他的脸。
郑砚鼻尖刺痛,皱眉把凶手从脸上扒下来,定睛一看,是一只巴掌大的幼猫,全身乌黑,只有爪子和肚皮有点白毛。
“水壶?”他唤了奶猫一声。水壶是他在末世前捡的流浪猫,贪玩又任性,养到一岁多的时候,跟一只英俊的白猫王子私奔了。
郑砚五味陈杂,摸摸奶猫的脑袋,它伸出粉嫩的爪垫搭在郑砚的手指上。
给水壶顺了两下毛,郑砚一脸怀念的听它打呼。忽而在身侧扫到一个白色的物件,他呼吸顿住,犹疑的捞起一看,竟然是部手机!
郑砚两眼昏黑,哆哆嗦嗦点开屏幕,等看清上面的日期,登时五雷轰顶、天旋地转、死不瞑目、含笑九泉。
他清清楚楚记得,他中了两枪,自己抹了脖子一刀,又有几百只丧尸争先恐后的把他视作一顿美餐,可谓必死无疑。那时在2019年10月份,而现在,手机上竟然显示2015年7月!
诈、诈尸?!
诈回四年前?!
郑砚从床上爬起来,虚浮着脚步走到窗边,心口扑通扑通的狂跳。深深吸进一大口空气,他才一脸壮烈的掀开窗帘一角,眯起眼向下看去。
窗外夏风柔柔吹来,楼下笔直的柏油马路向远处延伸而去。轿车从楼下驶过,早起的年轻人热火朝天的晨跑,两个小孩围着花圃捉迷藏,一对老年夫妇挎着菜篮并肩走着,像是去逛早市。再往远方看,商铺开张做生意,上班族脚步匆匆,公交站挤满了学生,十字路口红灯绿灯交替,又堵了长长一条龙。
和末世前一样,人们都好端端的,为了生活而辛勤劳作,热情的活着。
没有落叶废纸铺地,没有丧尸满街游荡,没有恐慌到让人窒息的寂静。
郑砚仰起头,看到天上柔软的云朵千变万化,太阳从东方冉冉升高,清晨金色温柔的阳光撒向大地,世界笼罩在一片祥和可爱之中。他缓缓退后一步,眼眶蓄满眼泪,费力的呼吸,他竟然真的回到了文明世界!
现在十月底了,天气还很炎热。他们都光着胳膊,如果这幅尊容走进县镇内部,走进丧尸的包围圈,被抓挠一下,就没活路了。
郑砚心里乱糟糟的,暗恨自己轻信于人。
绞尽脑汁无计可施,丧尸步步逼近,郑砚招呼拼命休息的老兄一声,“跑!”
丧尸速度缓慢,他们尽量沿着公路前行,只要不被追赶上,再注意避开小型丧尸群,也许可以遇到出任务的其他车队。
两人跑一段走一段,节省体力,谁也没有多话,始终和丧尸保持两百米的间隔。这般坚持了两个多小时,郑砚口干舌燥,大脑一片空茫,只有双脚还在机械的移动,郑砚抹了一把汗,快渴死了,就舔舔胳膊上的汗水。眼睛发花之际,竟恍惚看见了希望。
郑砚甩甩脑袋,唯恐是幻觉,擦擦眼睛再看,远方的另一条公路,和他们并排而行的,有八个行动的小黑点。
那明显是出使大型任务的车队,前后八辆车,都是军用悍马。这个车型即使军方也很少使用,马力足底盘高外壳坚固,雪地山野都能行驶,却因为两个油箱,特别费油,一般人连一台都开不起。
更何况是八辆。
郑砚喜极而泣,心说天不亡我,这是霍贤的车队。
郑砚扒掉上衣,赤裸上身,手里挥舞衣服往车队方向疾奔,一边大喊大叫吸引注意力。可惜两条公路相距实在太远,他又蹦又跳的也没让悍马的车速减缓半分。
他眼眶几乎瞪裂,脸部涨成紫红色,和悍马赛跑,陡然左腿像是有什么穿刺而过,一阵剧痛袭来,他耳根都在隐隐发疼。他茫然低头,入眼膝盖处殷红刺眼的血迹徐徐漫透出布料。
郑砚双腿一软,跪倒在地,回头望去,那小个男人嘴唇微微颤抖,双手持枪,枪口还对着他。感受到郑砚仇恨的眼神,他踉跄着越过郑砚,喃喃道:“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想死……”
丧尸紧紧黏在他们百十米的后方,他体力不支,他害怕落在人后,丧命在丧尸口中。车队就在前面,希望就在眼前,他想活下去。
“啊啊啊——”郑砚嘶声大喊,发出牦牛一般的粗喘,额头迸出冷汗。他歪着一边肩膀站起来,牙齿咬穿嘴唇,血流从下巴滴落,拖拉着一条腿,蹒跚着一步一步继续前进,身后草地落下一串血迹。
男人察觉他的脚步声,毫不犹豫的,反身又崩了他一枪,这次命中胸口。
郑砚感觉喉咙涌上一股子铁锈的腥味,瘫倒在地,再爬不起来。
郑砚费力的仰起头,看着男人离去的方向,他交叉着挥动手臂,一边厉声求救。
冥冥中似乎有人听到他的呼喊,终于有一辆车停在路边,下来一个人影。
男人如释重负的长长吐出一口气,手舞足蹈的朝他们飞奔而去。
然而不等让他高兴太久,那人影背对着他,站在路边撒了一泡尿,复又回到车上。
车队迅速的驶远了。
男人绝望的刹住脚步,愣愣的看着绰约远去的车影,抱住头发出痛苦的哭声。
郑砚满足的平躺,如果不是因为失去力气,他简直想为这戏剧性的转折鼓掌叫好。真是活该,善恶终有报,郑砚恶毒的想,老天总算没瞎了眼。
他躺在地上,双目圆睁对着乡下碧蓝如洗的天空,鼻腔充斥晴天的草木香气,丧尸凌乱的脚步声鼓动着耳膜。
真漂亮啊,他感叹一声。吃力的从兜里摸出匕首,在丧尸将他分食的前一秒,抹向脖子。
郑砚活了二十多年,他投胎投得好,末世前锦衣玉食纨绔人间。末世来临,丧尸侵袭,他虽不能够像霍贤那样大张旗鼓的济世行善,却也没有如同其他穷凶极恶之人,借由末世的名义为非作歹,草菅人命。他不忘初心,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救助同胞,却不得善终。
意识放空的那一刻,他想着,希望老天爷看在他虽然没有立过大功,却也没有造过大孽的份上,保佑他下辈子做一只特级厨师家的钢盆铁碗,天天吃香喝辣,还摔不坏。阿门。
第3章重生
郑砚是被一阵饭菜的香味香醒的。
他睁开眼睛,眼神涣散的瞪着天花板,鼻子小狗似的一抽一抽。有多长时间没闻到这样美味的香气了?郑砚嘴角微微牵起,闭上眼睛享受这一刻,鼻畔萦绕着酸辣土豆丝、西红柿炒蛋和韭菜糊饼的味道,夹杂着小米粥黏糯的浓香。
胸膛和膝盖被穿透,身体对那种铺天盖地的剧痛还记忆犹新。他迟钝的运作大脑,这就是死之后的世界吗?睡席梦思,盖太空被,墙角吹着冷气,阳光透过轻薄的窗帘照进室内,一片静谧祥和。
早知道死了是这个待遇,老子早就去死啦好吗!还用得着在末世苟延残喘?
郑砚热泪盈眶的坐起来,横起两只胳膊扑棱两下,飞不起来。
这时候有人推开轻掩的房门,门缝里蹿进一个黑影。后面跟着一个五十上下的女人,面相精明,打扮得十分干练利落。女人见他醒着,愣了愣,眼睛扫过他床头的牛肉干,方说:“小先生,今天醒得早。早餐做好了,进来给你说一声,我这先走了。”
说完她反手关上门,脚步匆忙的离去。郑砚听到脚步声渐远,还有些回不过神。
“王妈?”
他呢喃了一声。
王妈是他家保姆,做得一手好饭好菜,就是有点好占便宜、小偷小摸的毛病。自从他父母亡故,给他留下巨大的一笔遗产,他也不在乎美玉的这点小瑕疵,睁只眼闭只眼,做饭好吃就成了。
郑砚脑袋嗡嗡嗡的,末世初临,身体素质差的老弱病孺是第一批变的丧尸,他记得王妈也位列其中……他怎么会再见到王妈?
难道王妈死后变成鬼,还念念不忘伺候他吃饭?
郑砚重重躺回床上,床脚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舔舔爪子,珍珠般明亮透澈的眼睛好奇的打量郑砚,看他躺下发呆,悄声跳上床头,亮起爪子扑向他的脸。
郑砚鼻尖刺痛,皱眉把凶手从脸上扒下来,定睛一看,是一只巴掌大的幼猫,全身乌黑,只有爪子和肚皮有点白毛。
“水壶?”他唤了奶猫一声。水壶是他在末世前捡的流浪猫,贪玩又任性,养到一岁多的时候,跟一只英俊的白猫王子私奔了。
郑砚五味陈杂,摸摸奶猫的脑袋,它伸出粉嫩的爪垫搭在郑砚的手指上。
给水壶顺了两下毛,郑砚一脸怀念的听它打呼。忽而在身侧扫到一个白色的物件,他呼吸顿住,犹疑的捞起一看,竟然是部手机!
郑砚两眼昏黑,哆哆嗦嗦点开屏幕,等看清上面的日期,登时五雷轰顶、天旋地转、死不瞑目、含笑九泉。
他清清楚楚记得,他中了两枪,自己抹了脖子一刀,又有几百只丧尸争先恐后的把他视作一顿美餐,可谓必死无疑。那时在2019年10月份,而现在,手机上竟然显示2015年7月!
诈、诈尸?!
诈回四年前?!
郑砚从床上爬起来,虚浮着脚步走到窗边,心口扑通扑通的狂跳。深深吸进一大口空气,他才一脸壮烈的掀开窗帘一角,眯起眼向下看去。
窗外夏风柔柔吹来,楼下笔直的柏油马路向远处延伸而去。轿车从楼下驶过,早起的年轻人热火朝天的晨跑,两个小孩围着花圃捉迷藏,一对老年夫妇挎着菜篮并肩走着,像是去逛早市。再往远方看,商铺开张做生意,上班族脚步匆匆,公交站挤满了学生,十字路口红灯绿灯交替,又堵了长长一条龙。
和末世前一样,人们都好端端的,为了生活而辛勤劳作,热情的活着。
没有落叶废纸铺地,没有丧尸满街游荡,没有恐慌到让人窒息的寂静。
郑砚仰起头,看到天上柔软的云朵千变万化,太阳从东方冉冉升高,清晨金色温柔的阳光撒向大地,世界笼罩在一片祥和可爱之中。他缓缓退后一步,眼眶蓄满眼泪,费力的呼吸,他竟然真的回到了文明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