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诈一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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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就只好自己动手,用草席将二人卷了,在地头挖个坑将二人埋葬了。但是,终归是心里对这块地有些忌讳,后来就把这块地卖给了赵丰收。
田地里真的起出了尸骨,最起码证明王氏的话并非胡言乱语。但是,这并不能就此证明,这具年轻女子就是王氏口中的秋色,更不能证明这年轻女子,是郑氏买凶所杀。
还有一桩,王氏说,当年被杀的是母子二人。那田地的主人也说,是母子二人。可是坑内只挖出了一具年轻女子的尸骨。这也好理解,婴儿的骨头细弱,八成已经化尘做土了。
但这也只是存疑之处,谁也不敢据此下定论,当初就是怎么样的。这大约就叫死无对证。
虽然王氏泣血求告,祈求卫善于她做主。可也无可奈何。一则,卫善并不是勤政之官。二者,事情到了这一步,也只是证明了王氏说这里埋着一个冤魂,并非说谎。其余的一概佐证不了什么。
之所以说那具起出来的尸骸是冤魂,还是托了老王爷的福。卫善和陆子峰都是不懂看尸验骨的,是老王爷一眼看见那女子骸骨的喉骨碎裂,断定那女子是被人扼杀而死。这才定性了那女子是被人谋害的。若不然,只怕这女子的尸骸,白白的又暴露在天光之下一回,也还是冤沉大海,永世不被人得知。
只是,遗憾的是,纵然有人知道她含冤而死,因为年代久远,实在没有线索可以追索。这桩误打误撞引出来的冤案,也只得暂且高悬。
卫善命人收敛了那遗骨,暂且寻个寺庙庵堂寄存了。便打道回府。
因为葛世文的苦苦哀求,他也破天荒的并没有追求王氏的诬告之罪。将她放回。
王氏却不肯再跟着葛世文回去,也不肯回归娘家。而是跟着钱如意去了。无论钱如意怎么劝说,她也不肯离去。只因她曾在公堂之上说过,谁能帮她写状纸,事了之后,倘若她还有命在,定当舍身为报。如今,虽然这案子有头无尾,就此打住。但她还是妖言出必行,来实践自己的诺言。
话说钱如意从一开始就和她不大对卯。这个王氏,忒是眉高眼低,张扬跋扈。还在京里的时候,没少和钱如意找麻烦。谁能想到,兜兜转转一圈,她又回来了,而且还赖上钱如意不走了。
钱如意是个很容易心软的人。王氏哭一回,求一回,她便心软收留了她。
说起来,这王氏也真是可怜。父兄烂赌,嫂嫂不慈。若是让她回娘家去,定然不会有好下场。要是让她回葛家去,一个敢在公堂之上状告主母的小妾,下场也是可以预见的。
钱如意自己都恨自己这个心软的毛病,可既然是毛病,那就不是容易更改的。好在家里得事情,陆子峰是不会过问的,她说怎样就怎样。葛世文也没有像之前他自己发狠的那样,咬着陆子峰不放,非要给他难堪。
就在钱如意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的时候,新的麻烦来了。
卫善看在葛世文的份上,将王氏放了。那边郑氏不干了。一张状纸将王氏连同陆子峰这个代职的县令一起,直接告在了经略司的案前。前头说过,经略司的权势非常的大,上到军队,下到地方,没有他不能管的地方。也就是摊上卫善这个懒政的家伙,什么事老贤王要是不拨他一下,他自己就不会动弹。不然,这经略司要是嘚瑟起来,那可是相当可怖的。直接接受一桩民间的案件,那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也难得卫善破天荒的抖擞起来,竟然舍得主动问事了。
只不过,这问的头一桩,就又给陆子峰找了个大麻烦。
郑氏状告王氏以下犯上,诽谤主母,这告的理由合情合理。倘若判下来,少说这王氏也得充军千里。捎带着告陆子峰这个县令,昏庸无度,包庇逃奴,这也是告得上的。那状子确实是陆子峰接的。非但如此,那状纸还是陆子峰的老婆钱如意写的,如今那王氏也待在陆子峰家里。
而且,郑氏那状子,写的有理有据,条理清晰,用词遣句恰到好处,文笔之老练一看就是个中老手,经过深思熟虑,严密斟酌写的,钱如意那当场胡乱的发挥的状纸,比在郑氏的状纸跟前,说钱如意写的是狗屎都有些侮辱狗屎这俩字。
陆子峰这边要是没有有力的反驳,这一案判下来,他这一辈子估计就和仕途无缘了。
钱如意差点儿没被气死:“真以为死无对证,我就拿她没办法吗?”
王氏本已经心灰意冷,她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并未将郑氏那反手一将放在心上。可是,乍然听见钱如意这样说,顿时又生出了生机:“娘子,你还有办法么?”
钱如意望着她:“那得看你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王氏举起一只手来:“千真万确,奴婢要是有半句虚言,立刻叫我被天雷打成飞灰。”
钱如意道:“那咱们就乍她一乍。”
王氏不解:“怎么乍?”
钱如意却陷入了思索之中,并没有回答她的话,片刻之后,起身往主院去了。她就算有千万个鬼主意,就她自己那副孱弱的样子,也是做不成的。非但她做不成,就连陆子峰也是做不成的。幸好有老贤王在,她底气才足了一些。
王氏根本就不知道钱如意去干什么了,不过她如今的处境,已经不能再糟糕了,怎样也无畏。
到了卫善升堂那天,郑氏作为原告苦主,自然是要过堂的。
经略司的所在地,之前是方圆几百里有了名的鬼屋。现在四周虽然聚拢了许多百姓,但是,因为种种原因,经略司门前几十丈内,是没有寻常百姓敢踏足的。不见经略司门前的老树上,还挂着个人头么?谁活腻歪了,往这边凑。
因此,这个地方,从人的心理上就似乎带着阴森的感觉。
那郑氏再强悍,也只是个妇人,况且也不见得真的就强悍到无敌的地步,至少,葛家现在还是二太太当家。她当了许多年的葛家大奶奶。到现在为止,依旧是个不管事的葛家大奶奶。
郑氏为了壮胆,带的人可不少,光丫头就七八个,婆子四五个,跑腿的,赶车的,浩浩荡荡一大票人。可惜,她带的人再多也不顶用。经略司的衙门不是大集,不是谁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的。那些丫头下人,一个都不得入内。还得郑氏自己去。
没办法,就只好自己动手,用草席将二人卷了,在地头挖个坑将二人埋葬了。但是,终归是心里对这块地有些忌讳,后来就把这块地卖给了赵丰收。
田地里真的起出了尸骨,最起码证明王氏的话并非胡言乱语。但是,这并不能就此证明,这具年轻女子就是王氏口中的秋色,更不能证明这年轻女子,是郑氏买凶所杀。
还有一桩,王氏说,当年被杀的是母子二人。那田地的主人也说,是母子二人。可是坑内只挖出了一具年轻女子的尸骨。这也好理解,婴儿的骨头细弱,八成已经化尘做土了。
但这也只是存疑之处,谁也不敢据此下定论,当初就是怎么样的。这大约就叫死无对证。
虽然王氏泣血求告,祈求卫善于她做主。可也无可奈何。一则,卫善并不是勤政之官。二者,事情到了这一步,也只是证明了王氏说这里埋着一个冤魂,并非说谎。其余的一概佐证不了什么。
之所以说那具起出来的尸骸是冤魂,还是托了老王爷的福。卫善和陆子峰都是不懂看尸验骨的,是老王爷一眼看见那女子骸骨的喉骨碎裂,断定那女子是被人扼杀而死。这才定性了那女子是被人谋害的。若不然,只怕这女子的尸骸,白白的又暴露在天光之下一回,也还是冤沉大海,永世不被人得知。
只是,遗憾的是,纵然有人知道她含冤而死,因为年代久远,实在没有线索可以追索。这桩误打误撞引出来的冤案,也只得暂且高悬。
卫善命人收敛了那遗骨,暂且寻个寺庙庵堂寄存了。便打道回府。
因为葛世文的苦苦哀求,他也破天荒的并没有追求王氏的诬告之罪。将她放回。
王氏却不肯再跟着葛世文回去,也不肯回归娘家。而是跟着钱如意去了。无论钱如意怎么劝说,她也不肯离去。只因她曾在公堂之上说过,谁能帮她写状纸,事了之后,倘若她还有命在,定当舍身为报。如今,虽然这案子有头无尾,就此打住。但她还是妖言出必行,来实践自己的诺言。
话说钱如意从一开始就和她不大对卯。这个王氏,忒是眉高眼低,张扬跋扈。还在京里的时候,没少和钱如意找麻烦。谁能想到,兜兜转转一圈,她又回来了,而且还赖上钱如意不走了。
钱如意是个很容易心软的人。王氏哭一回,求一回,她便心软收留了她。
说起来,这王氏也真是可怜。父兄烂赌,嫂嫂不慈。若是让她回娘家去,定然不会有好下场。要是让她回葛家去,一个敢在公堂之上状告主母的小妾,下场也是可以预见的。
钱如意自己都恨自己这个心软的毛病,可既然是毛病,那就不是容易更改的。好在家里得事情,陆子峰是不会过问的,她说怎样就怎样。葛世文也没有像之前他自己发狠的那样,咬着陆子峰不放,非要给他难堪。
就在钱如意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的时候,新的麻烦来了。
卫善看在葛世文的份上,将王氏放了。那边郑氏不干了。一张状纸将王氏连同陆子峰这个代职的县令一起,直接告在了经略司的案前。前头说过,经略司的权势非常的大,上到军队,下到地方,没有他不能管的地方。也就是摊上卫善这个懒政的家伙,什么事老贤王要是不拨他一下,他自己就不会动弹。不然,这经略司要是嘚瑟起来,那可是相当可怖的。直接接受一桩民间的案件,那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也难得卫善破天荒的抖擞起来,竟然舍得主动问事了。
只不过,这问的头一桩,就又给陆子峰找了个大麻烦。
郑氏状告王氏以下犯上,诽谤主母,这告的理由合情合理。倘若判下来,少说这王氏也得充军千里。捎带着告陆子峰这个县令,昏庸无度,包庇逃奴,这也是告得上的。那状子确实是陆子峰接的。非但如此,那状纸还是陆子峰的老婆钱如意写的,如今那王氏也待在陆子峰家里。
而且,郑氏那状子,写的有理有据,条理清晰,用词遣句恰到好处,文笔之老练一看就是个中老手,经过深思熟虑,严密斟酌写的,钱如意那当场胡乱的发挥的状纸,比在郑氏的状纸跟前,说钱如意写的是狗屎都有些侮辱狗屎这俩字。
陆子峰这边要是没有有力的反驳,这一案判下来,他这一辈子估计就和仕途无缘了。
钱如意差点儿没被气死:“真以为死无对证,我就拿她没办法吗?”
王氏本已经心灰意冷,她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的,并未将郑氏那反手一将放在心上。可是,乍然听见钱如意这样说,顿时又生出了生机:“娘子,你还有办法么?”
钱如意望着她:“那得看你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王氏举起一只手来:“千真万确,奴婢要是有半句虚言,立刻叫我被天雷打成飞灰。”
钱如意道:“那咱们就乍她一乍。”
王氏不解:“怎么乍?”
钱如意却陷入了思索之中,并没有回答她的话,片刻之后,起身往主院去了。她就算有千万个鬼主意,就她自己那副孱弱的样子,也是做不成的。非但她做不成,就连陆子峰也是做不成的。幸好有老贤王在,她底气才足了一些。
王氏根本就不知道钱如意去干什么了,不过她如今的处境,已经不能再糟糕了,怎样也无畏。
到了卫善升堂那天,郑氏作为原告苦主,自然是要过堂的。
经略司的所在地,之前是方圆几百里有了名的鬼屋。现在四周虽然聚拢了许多百姓,但是,因为种种原因,经略司门前几十丈内,是没有寻常百姓敢踏足的。不见经略司门前的老树上,还挂着个人头么?谁活腻歪了,往这边凑。
因此,这个地方,从人的心理上就似乎带着阴森的感觉。
那郑氏再强悍,也只是个妇人,况且也不见得真的就强悍到无敌的地步,至少,葛家现在还是二太太当家。她当了许多年的葛家大奶奶。到现在为止,依旧是个不管事的葛家大奶奶。
郑氏为了壮胆,带的人可不少,光丫头就七八个,婆子四五个,跑腿的,赶车的,浩浩荡荡一大票人。可惜,她带的人再多也不顶用。经略司的衙门不是大集,不是谁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的。那些丫头下人,一个都不得入内。还得郑氏自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