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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便探头探脑地到处张望,生怕又是一家剁人肉给客商吃的黑店,直到看见店主的三个孩子,他和千若等人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店主的大女儿有十二三岁了,二儿子也刚八九岁左右,小女儿则只有三四岁,正是可爱又调皮的年龄,婴儿肥的小脸儿,嫩嫩滑滑红扑扑,谁见了都想摸上几把逗一逗。
大概是见多了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她竟是一点也不怕生,谁来搭话,她都能奶声奶气地跟人家聊上一会儿,小大人儿似的,让前来住店的客人个个心情愉悦,面容愁苦的都能展开笑颜。
当楚晗等人吃饭时,那小人儿竟坐在大门边开始洗脚,水是她爹爹端来的,脚则是她自个儿洗。
据那带着幸福笑容不停操劳的男子说,这洗脚的地方是她自己选的,估计是为了既能看到门外来的商旅,又能看到大堂吃饭的客人。不过,刚开始时,她曾非要卡在进进出出的大门中间洗,后来跟她解释会挡路、给客人造成不便后,她才退让一步,同意往里挪挪。
众人看她坐在小板凳上,放在木盆里的脚丫只泡了几息时间的水,便左脚搓右脚、右脚蹭左脚地不停动起来,让两条白嫩嫩、肥嘟嘟的小腿儿也跟着不停的动。
那小人儿一边洗,还一边不断朝外望、朝里笑,活脱脱一个两头兼顾的小商人样儿!
千若见了,不由笑道:“这孩子现在就这么聪明,长大后怎么得了!”
他摸摸看看自己的肚子,不知道想了些什么,楚晗温声道:“不需要成凰成凤,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常在你身边,比什么都重要。”
千若笑得温柔:“我刚刚也是这么想的,没想到妻主和我想的一样!”
两人私语了一阵,那边便传来无忧的扑哧笑声,随后秋蝉也笑出声来,千羽、秋音等所有人都笑了起来。
见他们的目光都在洗脚的小人儿身上,千若连忙微微倾身去看,也不禁扑哧出声。
原来,那小人儿的眼睛只顾看众人,手里的擦脚布巾不停地擦着小脚丫。擦了左脚后,又把左脚放回水盆,去擦右脚;擦净右脚上的水后,右脚又踏回水里,再接着擦左脚。
不停地擦,不停地放回去,再不停地擦,所以结果就是,两只脚丫上的水永远都擦不完。
关注她的一楼食客都哄然大笑,有的笑得前仰后合,有的笑得直扯嗝,连二楼都有人趴在木栏上朝下望着,发出猪一般的笑声。
待众人快笑够,她爹爹才无奈地摇着头走过去,蹲下身帮她擦脚。看那样子,对此趣事已是司空见惯。
刚才还猛夸她的千若抿着嘴笑,楚晗道:“人不能太聪明,自古以来,神童没几个有好下场。”
她这么一说,满桌人的目光便都转投过来,小丫头的爹爹和其她食客也看向她。
呃……她可没有针对这孩子的意思……
千羽见此情况,连忙出声问道:“妻主能不能讲讲她们的故事?”
楚晗知道他的用意,便先讲了项橐的事,只是,在这历史不同的女尊异世,她依然要进行性别和其它方面的改动:“项橐应该是历史上最早的神童,在七岁时就做了一位圣人的老师。”
千若讶然:“圣人的老师?这么厉害?”
楚晗点点头:“有天,项橐跟小朋友在路边玩,在路上建了一座土城,当圣人路过时,车辆被这座土城给挡住。于是圣人就对几个孩子说,赶紧把你们的土城推倒让路。没想到,项橐竟说,一直都是车绕城,哪有城让车的呢?圣人听了,竟无语反驳,还立即拜其为师。只是,项橐的结局却不好。”
无忧真的听出了兴趣,问道:“那,后来怎么了?结局怎么个不好?”
楚晗叹息:“项橐有了名气之后,各个国家都争相邀请,并由此引起争斗。于是项橐就跑到山林里面躲起来,结果在十二岁时,被人放火烧山给活活烧死了。”
众人听后,都唏嘘不已。
在几人的相问下,楚晗又讲了曹冲,曹冲从小就非常聪明,能够观察到各种很细节的事物,最有名的就是称象经历,“后来,曹冲得了非常严重的病,所有医师都治疗不好,在十三岁时就死了。”
“还有一位叫方仲永的人,”楚晗微微顿了顿,稍稍回想一下才继续道,“方仲永家原本世代都是用耕田来作为生活来源,但他在五六岁时就能写诗作词,而且还能凭此赚钱。其父觉得孩子可以用这项本领来养活整个家庭,便整天带着方仲永去一些有名的文人家里作诗,却忘记送其去学堂念书,结果,方仲永的智力一天天下降,等到十六七岁时,聪明完全没有了,变成一个智力普通的平凡人,只好重操家族旧业,回到田地里做农民。”
好可惜……所有人都摇头叹息。
楚晗却道:“不过也正因如此,方仲永活到了六十八岁,成为历史上活得最久的神童。”
这……众人面面相觑,然后响起越来越多的讨论声。
掌柜夫郎则微微蹙眉,垂目思索,最后却是抱紧了自己的孩子。
吃过饭,用华蕊石帮夫郎搓了背,楚晗将裹了浴袍的二人抱上床。
然而,当万籁俱寂的后半夜来临时,楚晗猛然睁开了眼!
因为,一黑一白的两道身影,如幽灵般出现了!
无忧便探头探脑地到处张望,生怕又是一家剁人肉给客商吃的黑店,直到看见店主的三个孩子,他和千若等人才稍稍松了一口气。
店主的大女儿有十二三岁了,二儿子也刚八九岁左右,小女儿则只有三四岁,正是可爱又调皮的年龄,婴儿肥的小脸儿,嫩嫩滑滑红扑扑,谁见了都想摸上几把逗一逗。
大概是见多了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她竟是一点也不怕生,谁来搭话,她都能奶声奶气地跟人家聊上一会儿,小大人儿似的,让前来住店的客人个个心情愉悦,面容愁苦的都能展开笑颜。
当楚晗等人吃饭时,那小人儿竟坐在大门边开始洗脚,水是她爹爹端来的,脚则是她自个儿洗。
据那带着幸福笑容不停操劳的男子说,这洗脚的地方是她自己选的,估计是为了既能看到门外来的商旅,又能看到大堂吃饭的客人。不过,刚开始时,她曾非要卡在进进出出的大门中间洗,后来跟她解释会挡路、给客人造成不便后,她才退让一步,同意往里挪挪。
众人看她坐在小板凳上,放在木盆里的脚丫只泡了几息时间的水,便左脚搓右脚、右脚蹭左脚地不停动起来,让两条白嫩嫩、肥嘟嘟的小腿儿也跟着不停的动。
那小人儿一边洗,还一边不断朝外望、朝里笑,活脱脱一个两头兼顾的小商人样儿!
千若见了,不由笑道:“这孩子现在就这么聪明,长大后怎么得了!”
他摸摸看看自己的肚子,不知道想了些什么,楚晗温声道:“不需要成凰成凤,平平安安,健健康康的,常在你身边,比什么都重要。”
千若笑得温柔:“我刚刚也是这么想的,没想到妻主和我想的一样!”
两人私语了一阵,那边便传来无忧的扑哧笑声,随后秋蝉也笑出声来,千羽、秋音等所有人都笑了起来。
见他们的目光都在洗脚的小人儿身上,千若连忙微微倾身去看,也不禁扑哧出声。
原来,那小人儿的眼睛只顾看众人,手里的擦脚布巾不停地擦着小脚丫。擦了左脚后,又把左脚放回水盆,去擦右脚;擦净右脚上的水后,右脚又踏回水里,再接着擦左脚。
不停地擦,不停地放回去,再不停地擦,所以结果就是,两只脚丫上的水永远都擦不完。
关注她的一楼食客都哄然大笑,有的笑得前仰后合,有的笑得直扯嗝,连二楼都有人趴在木栏上朝下望着,发出猪一般的笑声。
待众人快笑够,她爹爹才无奈地摇着头走过去,蹲下身帮她擦脚。看那样子,对此趣事已是司空见惯。
刚才还猛夸她的千若抿着嘴笑,楚晗道:“人不能太聪明,自古以来,神童没几个有好下场。”
她这么一说,满桌人的目光便都转投过来,小丫头的爹爹和其她食客也看向她。
呃……她可没有针对这孩子的意思……
千羽见此情况,连忙出声问道:“妻主能不能讲讲她们的故事?”
楚晗知道他的用意,便先讲了项橐的事,只是,在这历史不同的女尊异世,她依然要进行性别和其它方面的改动:“项橐应该是历史上最早的神童,在七岁时就做了一位圣人的老师。”
千若讶然:“圣人的老师?这么厉害?”
楚晗点点头:“有天,项橐跟小朋友在路边玩,在路上建了一座土城,当圣人路过时,车辆被这座土城给挡住。于是圣人就对几个孩子说,赶紧把你们的土城推倒让路。没想到,项橐竟说,一直都是车绕城,哪有城让车的呢?圣人听了,竟无语反驳,还立即拜其为师。只是,项橐的结局却不好。”
无忧真的听出了兴趣,问道:“那,后来怎么了?结局怎么个不好?”
楚晗叹息:“项橐有了名气之后,各个国家都争相邀请,并由此引起争斗。于是项橐就跑到山林里面躲起来,结果在十二岁时,被人放火烧山给活活烧死了。”
众人听后,都唏嘘不已。
在几人的相问下,楚晗又讲了曹冲,曹冲从小就非常聪明,能够观察到各种很细节的事物,最有名的就是称象经历,“后来,曹冲得了非常严重的病,所有医师都治疗不好,在十三岁时就死了。”
“还有一位叫方仲永的人,”楚晗微微顿了顿,稍稍回想一下才继续道,“方仲永家原本世代都是用耕田来作为生活来源,但他在五六岁时就能写诗作词,而且还能凭此赚钱。其父觉得孩子可以用这项本领来养活整个家庭,便整天带着方仲永去一些有名的文人家里作诗,却忘记送其去学堂念书,结果,方仲永的智力一天天下降,等到十六七岁时,聪明完全没有了,变成一个智力普通的平凡人,只好重操家族旧业,回到田地里做农民。”
好可惜……所有人都摇头叹息。
楚晗却道:“不过也正因如此,方仲永活到了六十八岁,成为历史上活得最久的神童。”
这……众人面面相觑,然后响起越来越多的讨论声。
掌柜夫郎则微微蹙眉,垂目思索,最后却是抱紧了自己的孩子。
吃过饭,用华蕊石帮夫郎搓了背,楚晗将裹了浴袍的二人抱上床。
然而,当万籁俱寂的后半夜来临时,楚晗猛然睁开了眼!
因为,一黑一白的两道身影,如幽灵般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