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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人喜爱?
春晓提示道:“宋宋,讨厌那群妖魔吗?”仇恨的种子,应该从此在男主心中种下才对。
魏宋的头发被割到齐肩,顺滑如丝绸,他细声细气说:“宋宋不讨厌它们。”
如果没有它们出现,仙人怎么会来除魔卫道?他怎么会遇见这么和善可亲的仙人?
春晓抓了抓他的脑袋,将碎发拍下去,捏了个诀清干净,纳闷道:“它们将你的家乡人民残杀尽了,你难道不仇恨它们?”
小魏宋歪了歪脑袋:“为什么要仇恨?”
残杀那群人,和他有什么关系吗?
春晓被问得一愣,理所当然:“它们杀的人当中,或许有你亲人与伙伴,那是你的同族啊。”
“没有宋宋的亲人与伙伴哦。宋宋没有亲人,也没有伙伴。”还是乖巧又无辜的模样,他天真濡慕地歪着脑袋,仰望着她,“那些怎么会是宋宋的同族呢?宋宋有仙根,应该和仙人是同族才是。”
有理有据,春晓却莫名觉得背后一寒。
貌似前世某本书上看过,这种没有同理心的人群,都会是反社会人格,那些连环凶杀案的凶手,大多是这类性格。
转而她又觉得自己多想了,这不过是个小孩子,叁观未建立,还不懂什么叫爱恨情仇。
“宋宋想要过上什么样的生活?”男主都应该有大志向,报仇雪恨,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总归来一样。
小魏宋抿嘴笑,小小一只,脸蛋红红,不像个才从魔族手下逃生的小孩子,倒像个小媳妇,“宋宋马上就要过上想要的生活啦。”
春晓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却说不上来。
她忽然低头,看到魏宋黑乎乎的小手,抓住了自己的裙角……
忽然灵光一动!
特码的!这小子的理想,该不会就是傍富婆,靠大款?吃软饭吧?!
屁的男主,该不会捡回来一只胸无大志的咸鱼吧?!
春晓捡了叁百七十二个徒弟,看谁都像男主,第一次尝到了后悔的滋味。谁都有可能是男主,这货绝对不是!
她站起身,小包子也跟着站起来,他赤着脚,怀里抱着一双小鞋子,精致明媚的脸庞仰起,眼都不眨地看着她。
就像是在魔族屠刀砍向他的那一刻,他却只顾看向天际将来的云霞。
云霞里走出了这位仙人。
春晓低头看着他,家破人亡的小萝卜头,眼泪没掉一滴,天真又可爱,立在云上虽衣衫褴褛,却像个真正的小仙童。
果然理想要从娃娃立起,这么点大,就知道吃软饭的快乐了,此子必成大器啊。
不过春晓那雾峰几亩地养自己的够呛,是断不能再多养一只咸鱼的,春晓想着,轻轻捏了捏魏宋的脸颊,手感软软的,又捏了捏他的小胳膊。
魏宋下意识绷紧肌肉,想要显示自己虽然小,但是有一把力气,他在镇里干活赚口粮,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
不过仙人会仙法,应该用不着他挑粪倒泔水?于是他又松懈下来。
云间的风扬起他的齐肩的短发,他的眼眸和脸庞都是明亮的。
“仙人,仙人,仙人……”他好喜欢仙人,仙人看起来也很喜欢他,从未有人这般温柔地唤他的名字,他想要一辈子跟随仙人。
他的梦想就是一辈子追随仙人,若是凡间信徒为仙人画像,他能够成为她座下最亲密的弟子,随她一起入画就好了。
魏宋被自己的遐想激动得眼眶泛红,白嫩嫩的脚趾抓地,看向周围那群仙人弟子,忍不住小小的,偷偷的起了竞争之心。
“怎么又不穿鞋?赤脚会受凉的,你年纪小,要好好照顾自己。”
“嗯嗯嗯。”他早就会照顾好自己了,可是仙人觉得他是个小笨蛋,那他就是好了。
(半养成系,也不算养成,春晓同学熟练地发动了引火烧身技能……)
仙人喜爱?
春晓提示道:“宋宋,讨厌那群妖魔吗?”仇恨的种子,应该从此在男主心中种下才对。
魏宋的头发被割到齐肩,顺滑如丝绸,他细声细气说:“宋宋不讨厌它们。”
如果没有它们出现,仙人怎么会来除魔卫道?他怎么会遇见这么和善可亲的仙人?
春晓抓了抓他的脑袋,将碎发拍下去,捏了个诀清干净,纳闷道:“它们将你的家乡人民残杀尽了,你难道不仇恨它们?”
小魏宋歪了歪脑袋:“为什么要仇恨?”
残杀那群人,和他有什么关系吗?
春晓被问得一愣,理所当然:“它们杀的人当中,或许有你亲人与伙伴,那是你的同族啊。”
“没有宋宋的亲人与伙伴哦。宋宋没有亲人,也没有伙伴。”还是乖巧又无辜的模样,他天真濡慕地歪着脑袋,仰望着她,“那些怎么会是宋宋的同族呢?宋宋有仙根,应该和仙人是同族才是。”
有理有据,春晓却莫名觉得背后一寒。
貌似前世某本书上看过,这种没有同理心的人群,都会是反社会人格,那些连环凶杀案的凶手,大多是这类性格。
转而她又觉得自己多想了,这不过是个小孩子,叁观未建立,还不懂什么叫爱恨情仇。
“宋宋想要过上什么样的生活?”男主都应该有大志向,报仇雪恨,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总归来一样。
小魏宋抿嘴笑,小小一只,脸蛋红红,不像个才从魔族手下逃生的小孩子,倒像个小媳妇,“宋宋马上就要过上想要的生活啦。”
春晓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却说不上来。
她忽然低头,看到魏宋黑乎乎的小手,抓住了自己的裙角……
忽然灵光一动!
特码的!这小子的理想,该不会就是傍富婆,靠大款?吃软饭吧?!
屁的男主,该不会捡回来一只胸无大志的咸鱼吧?!
春晓捡了叁百七十二个徒弟,看谁都像男主,第一次尝到了后悔的滋味。谁都有可能是男主,这货绝对不是!
她站起身,小包子也跟着站起来,他赤着脚,怀里抱着一双小鞋子,精致明媚的脸庞仰起,眼都不眨地看着她。
就像是在魔族屠刀砍向他的那一刻,他却只顾看向天际将来的云霞。
云霞里走出了这位仙人。
春晓低头看着他,家破人亡的小萝卜头,眼泪没掉一滴,天真又可爱,立在云上虽衣衫褴褛,却像个真正的小仙童。
果然理想要从娃娃立起,这么点大,就知道吃软饭的快乐了,此子必成大器啊。
不过春晓那雾峰几亩地养自己的够呛,是断不能再多养一只咸鱼的,春晓想着,轻轻捏了捏魏宋的脸颊,手感软软的,又捏了捏他的小胳膊。
魏宋下意识绷紧肌肉,想要显示自己虽然小,但是有一把力气,他在镇里干活赚口粮,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
不过仙人会仙法,应该用不着他挑粪倒泔水?于是他又松懈下来。
云间的风扬起他的齐肩的短发,他的眼眸和脸庞都是明亮的。
“仙人,仙人,仙人……”他好喜欢仙人,仙人看起来也很喜欢他,从未有人这般温柔地唤他的名字,他想要一辈子跟随仙人。
他的梦想就是一辈子追随仙人,若是凡间信徒为仙人画像,他能够成为她座下最亲密的弟子,随她一起入画就好了。
魏宋被自己的遐想激动得眼眶泛红,白嫩嫩的脚趾抓地,看向周围那群仙人弟子,忍不住小小的,偷偷的起了竞争之心。
“怎么又不穿鞋?赤脚会受凉的,你年纪小,要好好照顾自己。”
“嗯嗯嗯。”他早就会照顾好自己了,可是仙人觉得他是个小笨蛋,那他就是好了。
(半养成系,也不算养成,春晓同学熟练地发动了引火烧身技能……)